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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猪蹄端上桌,猪蹄子的香味十分浓郁。
大家把猪蹄掰一掰,一个猪蹄分成四份,一份给一个人吃,尝尝鲜。
“好吃,好吃,这猪蹄子都脱骨啦。”白白胖胖用自己的熊猫蹄抱着大猪蹄,啃的非常来劲。
白胖胖最累。
但是他们也并不后悔,毕竟在白鹰部落的待遇可没有在这里好。这里有那么多好吃的,还有好看的衣服穿。
白软软把昨天做的两件长袖棉布上衣,一件给了长命,一件给了白鹭。
大家对此都没有什么异议,并且他们也早就猜到了,这两件衣服会给谁。
白软软今天上午,继续做长袖棉布上衣。一上午的时间,她一共做了四件长袖棉布上衣。
中午的饭,是白鹭做的,白软软已经抬不起手来了。
下午白软软并没有立即做衣服,而是歇了一阵,再继续做衣服,自己的眼睛和自己的手就要废了。
长命见状,挑着眉头道:“不如,我帮你做做衣服?”
白软软一愣:“长命叔叔还有这个手艺?”
长命微微一笑:“我的衣服总是会有破损,需要缝补。我不喜欢把我的衣服拿给别人去缝补,就经常自己缝衣服。”
白软软点点头,她大概明白了。
长命是有些洁癖在身上的。
他肯定不喜欢把自己的衣服拿给别人去缝补,所以久而久之,他就练就了缝衣服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