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女配又手撕剧本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6章 美艳影后姐姐VS人气爱豆弟弟(12)(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南七委屈。

    想要坚强,但绷不住,很委屈。

    “你跟我们村里那些人一样,”南七控诉,“认为父母打自家孩子天经地义。”

    女警察反驳:“我没有。”

    南七点头:“是,你没有,但法律有。”

    不待女警察搭话又道:“我们村里的小孩儿,几乎没有不被父母打的,尤其是女孩,吃饭不让上桌,家里做了肉,父母只给弟弟吃,被父母、爷奶、弟弟轮流打。”

    女警察张嘴,却说不出话。

    想说可以报警。

    但报了警呢。

    把父母叫到警局,教育批评一顿,写再也不犯的保证书。

    等父母回到家,只会变本加厉打小孩。

    半月前一父亲打自家孩子的视频上了热搜,视频只有短短三十秒,却让看的人血压飙升。

    视频开头母亲正在喂坐在婴儿车的小孩吃饭,父亲走进视频,忽然发神经一般扇了小孩一巴掌。

    扇完朝母亲挑衅地笑。

    母亲起身上前,用身体挡住小孩,同时伸出手想推开父亲。

    却被父亲一把甩开。

    然后父亲用大掌掐住小孩脖子,小孩只有七八个月大,脸色因缺氧迅速乌青。

    母亲欲冲上去保护小孩,可完全不是父亲对手。

    看到视频的人全都骂这位父亲是畜生,要这位父亲坐牢判刑。

    可结果却是这位父亲闹着要跳楼,加上母亲求情说他会改好的,最后只写了张保证书。

    一天牢都没坐。

    “其实我很幸运,”南七朝女警察笑,“比起那些不堪父母毒打自杀,或者被父母直接活活打死的小孩,我起码活着长大了。”

    女警察心中刺痛,她脱口而出:“对不起。”

    “你不用说对不起,”南七摇头,“我们国家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法律虽然写了要保护妇女和儿童,但在现实生活里,家门一关,丈夫强/女干妻子毒打自己孩子,是家常便饭。”

    但对吗?

    自古如此,便对吗?

    南七接过女警察递来的纸巾,一点点擦掉眼角的泪。

    她目送女警察出去,垂下眸,法律写了要保护妇女和儿童,可法律是谁写的。

    是父。

    父保护妇女和儿童么。

    保护的。

    但父更保护自己。

    父规定婚内强/女干不算强/女干,因为夫妻性生活是义务;父规定即使父母抛弃年幼的子女,子女长大后依旧要赡养父母。

    动手打人明明是暴力,然而天才地创造了家暴这个词,披上家这个外衣,暴力立刻被温情化。

    温情能感化暴力吗。

    不能。

    温情只会让暴力更加肆无忌惮。

    这时沈梅所在的审讯室里,听到警察说书里夹着的写着林溪住址跟号码的纸条,沈梅困惑:“什么书?什么写着林溪住址跟号码?”

    摇头:“我连初中都没上完,是文盲,不看书的。”

    林溪的住址跟号码当然是记在心里,怎么可能写出来?!

    警察眼神犀利:“那宋鱼是如何找到的林溪?”

    沈梅拍大腿:“我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吗!小鱼看了一部真假千金的电视,做梦自己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我就笑话她,打趣说当初跟我同一个产房生产的林溪是富太太。

    因为十六年前林溪跟陈耀夫妻俩离开时落下了一本书,我是林溪在虞县的保姆,就去了房东家找到那本书,帮忙给寄来了帝都,小鱼当时问我富太太住哪儿,我记不太清,只记得绿城什么澜。”

    林溪掏出兜里的手机,点开通讯录:“我不删人号码,所以林溪的号还在我手机上,小鱼肯定是偷看了我手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