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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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家林旭也是文学社的一员,我带他来不碍事吧?”苏晓樯大声道,仿佛是怕谁听不见一样。
众人看着这对狗男女心说要不你们走吧?就真的挺碍事的。
这就好比大家同学聚会的时候突然发现某两个上学时一点苗头都没有的狗男女突然牵着手走到了一块,然后趁着同学聚会给大伙儿嘴里炫***粮,然后还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你这话有人信吗?你好歹掩饰一下自己的表情行不?
这特么的......我忍!
诸位同学面带笑意,说不碍事。毕竟山水有相逢,大家都是同学,自己同学里能有这种大神级人物,该给的面子总要给。有人招呼林旭,有人招呼小天女,说你们两位狗......金童玉女来我这坐,我这有位置。
结果林旭低下头,牵着苏晓樯头也不回的就往包厢里走,理都不理诸位同学的好意,就如四年前那个下午一样,一脸漠然的坐到了某位衰仔身边,只不过身边这次还多了当时就被偷了心的小天女。
这时候大家突然意识到所谓“阶敌”二字真不是随便能用的,哪怕“此獠当诛榜”一代新人换旧人,大家讨论的话题也不断更新着,但是总有那么几个人的名字你在“此獠当诛榜”上找不到,倒不是因为他不够显眼,而是大家为了保护自己幼小的心灵选择忘掉。
而对于文学社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林旭就是这样一个人。
这个故事的开端就极具迷惑性。高中入学的诸位本来都是仕兰中学本部升上的老校友,只听说有个念公立初中的学生拿着学校的全额奖学金混进了自己的班级,那时候大家也都没当回事。毕竟作为市里名列第一的贵族中学,仕兰中学不乏传说。钢琴十级琵琶八级英语六级如过江之鲫,每年毕业都有拿奖学金去美国或者欧洲留学,向国家游泳队输送过运动员,涌现过“武英级”的好手。那家伙生得就跟大侠似的,专攻双刀,英姿飒爽,家里还有钱,雷克萨斯接送。每每看见这位背后插着两把练习用刀,红缨飘飞于两肩,挺直腰杆,扎马似的坐在一辆豪华轿车的后座上……想不成为传说都难。
可结果这人就仿佛是专门为了打脸大家来的一样。入学第一天这人第一次露面就夺走了本班第一校花的心,入学第一次年级大考更是直接摧毁了本班大佬赵孟华的内心,加上出众的外表和沉默寡言的气质,大家都说你学习好,成!那你体育总得差吧?你总不会是十项全能吧!结果这货第一次被拉到校运会上顶替出场就破了学校记录,类似的事例更是胜不胜数。
俗话说的话,人不能,至少也不应该!
本来这些苦痛大家都忘的差不多了,结果今天这人一露面,那些悲惨的遭遇立刻就跟潮水一样往上涌,大家都被整ptsd了。
关键是人来这里你还要给他面子,毕竟他的确是文学社的成员之一,虽然说只参加了两次集体活动,两次还都被这位给毁了。
不过林旭倒不甚在意同学们一副副笑里藏刀磨牙吮血的样子,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楚,就是让女友开心的工具人。这不,苏晓樯已经跟班级里另一朵娇花柳淼淼聊上了,一只手还搭在林旭的手掌上,满脸的幸福。饶是以钢琴小美女的温柔,也是被这一幕震得不轻,这口狗粮吃的猝不及防。
另一边的路明非露出单身狗的嘴脸,一脸羡慕,心说有个女朋友是真滴好啊,聊个天手都能攥那么紧,你瞧那娇嫩的小手,握着能不舒坦吗?关键是都不用自己去宣誓啥,你坐那满桌子人都只能一脸猪哥的看着你,就冲着如花似玉还多金的女朋友,大家看你的表情不是羡慕八成也是嫉妒。
这是多大的好事!
路明非直呼好家伙,猛地顿悟了:难怪有那么多兄弟背叛阶级,难怪那群诵经念佛的大师都说女人是红粉骷髅。
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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