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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斗斗魂场的一间屋子里,一个看起来大约四十余岁的男子迷迷糊糊的从地上醒来。
他捂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勉强扶着一旁的桌子爬了起来。
“这是...哪?”
他环顾四周,屋子里的窗户都被窗帘死死的遮住,看不到一点阳光。
就在他惊慌之时,两个声音从房间后的屏风传来。
“呦呵,暮子,他醒了。”
“醒了?啧啧,你当时敲晕他时是不是留手了,怎么这么快就醒了?”
“哪有!”
...
男子也逐渐看清了两人的样貌,立马惊恐的跪到了地上:“少...少殿下,世子爷。”
战魄有些嫌弃的看了他一眼,一点骨气都没有,孬种。
花暮倒是很亲切的笑着道:“叔叔,你怎么跪下去了?来来来,起来说话嘛。”
男子战战兢兢的抬头瞄了花暮一眼,看到花暮真的在笑,笑的很阳光。
于是就缓缓的站了起来,向二人躬身行礼,但心中仍充满恐惧,毕竟,自己刚刚才做了那件事。
“不知,二位殿下将小的带到这所为何事?”
花暮笑着摆了摆手:“别急嘛。来,先喝点茶再说。”
说着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递给他。
男子犹犹豫豫的不敢接。
花暮歪了歪头:“怎么?叔叔怕我下毒吗?真是令阿乐伤心。”
他又拿起一个杯子倒了一杯喝了下去,笑着道:“喏,没毒吧,喝吧。”
男子还是接过了茶杯,一饮而尽:“谢少殿下。敢问殿下还有其他事吗?若没事,小的还得回去稽查盗窃魂骨的人。”
“什么!魂骨被盗了?”花暮和战魄满脸的震惊。
男子:他们不知道这件事?!太好了!
男子故作自责的说道:“是啊,这都怪属下失责,作为本次护送的队长却没有参加行动。”
花暮点了点头:“这样啊,那看来的确是你的错...”
男子振振有词的道:“少殿下放心,属下一定会追查到底的......”
花暮“既然如此,那你就自行了断吧。”
“属下绝不辜负...什...什么?!”男子又愣住了。
花暮笑着歪头说道:“怎么了叔叔,你没有听清吗?我说,你—自—行—了—断—吧,够清楚了吧。”
说着拉起还在呆愣着的男子手,将一把闪烁着寒光的匕首轻轻的放在了他的手上。
男子的双手又开始颤抖,匕首一个没拿稳“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这声音在一片死寂的房间里显得格外的刺耳。
他再一次跪了下去,惊恐的说道:“殿...殿下,小的虽然没有参加此次的护送行动,但...但罪不至死啊!求...求您饶小的一命吧。”
战魄撇了撇嘴:“切,又是罪不至死这一套。小爷来告诉你,你的罪到底够不够死。
依《天官律,总纲——八等庶人篇》:
第二百八十六条——对一等王公不敬者,杖一百。
第一百一十三条——欺瞒五等卿级以上者,杖八十。
第三百六十四条——玩忽职守,以致重大损失者,杖毙!还有...”
(PS:古时天官内部有点类似封建王朝,等级森严,其内部人员可分九等,一等为花家直系族人,称“王公”。二至五等为官,师,君,卿,四级封号者,其中世子,郡主等皆为四等。六等为四族族人,称“瑄民”。七等及以下至九等,皆为敖主管,李主管这样的外职人员,因为地位相对较高,他们皆是七等,而像这个男子一样的普通的一个小小的护送队长,只仅仅是一个八等庶人而已,再往下,就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的犯人称“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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