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原神中的黑暗之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128章 芙卡洛斯身为水神的责任感还是可以的。我不会拒绝你。(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而书清雅也因为拍了不少美妆广告的原因,练就了一手惊人的美妆技术。

    甚至在拥有特定道具的情况下,称之为易容术也不为过。

    其实真要算起来,在那个时候即便已经进入了末世,姜尸也是高攀了书清雅。

    毕竟姜尸一无所有,还是个孤儿,兜里别说一分钱了,肉票都没有一张。

    本人还是个黑户,根本没有户口。

    书清雅呢,坐拥一家市值达到千万级别的公司。

    独自在末世里生活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精通各种生活技能,除了做饭,这个是姜尸教的。

    对于末世里的一些资源分布也了然于胸。

    战略眼光也很好,前期还算和平的时候,选择自己单打独斗。

    后来尸潮聚集,独行者生存越来越艰难,立刻进入基地市,投奔军方。

    还拥有非常独特的治愈系异能。

    可以说,书清雅就是天选之女。

    姜尸纯属黑户穷小子。

    而且姜尸这种肌肉猛男型的,早就不吃香了。

    人们喜欢的都是肌肉奶狗。

    但偏偏姜尸就是跟书清雅好上了。

    给人一种一头猪把一颗上好水灵的白菜给拱了的感觉。

    虽然姜尸也不算猪,应该算是一头猛虎。

    但书清雅也跟母老虎不沾边,最多算是外柔内刚的羊。

    这么算的话,其实应该叫恶虎扑羊。

    不过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

    好像叫小羊怒推大老虎比较合适。

    毕竟姜尸告白失败后一直没有再主动出击过了。

    后来是书清雅主动出击的。

    “你在想什么?”

    书清雅看着发呆的姜尸。

    “我在想,当我们真正重逢的那一刻,我该举办一场怎样盛大的典礼?”

    姜尸抱起书清雅。..

    因为刚刚书清雅把脚泡进河里的原因,所以现在她的脚是湿的。

    穿鞋不方便,姜尸干脆把她抱了起来,然后一只手拎着她的鞋带着她走。

    “一场简简单单的家庭聚会怎么样。”

    书清雅不喜欢华丽的场面。

    “当然可以。”

    姜尸不会拒绝一场朴素的聚会。

    当然,也不会拒绝他现在心中的想法。

    (等下就去把那条地下河喝干,我老婆的洗脚水,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嘶……嘶……嘶……卧槽,这么变态的吗?!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逆子吗?!

    我大为震撼。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