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疯了吧?小团团竟然想和我吃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四百五十五章 水货(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如果这些小偷只偷窃富人,并且给穷人发钱,做一个传说中的侠盗,那么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他们没有一个真的会这样做的,

    所以说听他们说话就当放屁,是没有任何损失的。

    你要知道,他们不会真的成为侠盗。

    连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他们可能会成为的,只有这样一种东就是了。

    那就是,在侠盗后面再加上三个字,变成侠盗猎车手。

    这样的话,就还是比较客观的。

    存在着一定的可能性。

    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早点为民除害比较好。

    毕竟如果是GTA系列主角那样的歹徒出现在现实,那么瞬间就会变通缉。

    还是早点自行解决比较方便。

    小偷基本上偷的还都是普通百姓的钱。

    大家都不宽裕,都在忙着内卷,这些小偷居然还要再来上一场大变活钱,实在是让人觉得恼火。

    其实现在的小偷,比起以前已经是不那么好做了。

    因为以前的小偷是不需要一个稳定的销赃点的。

    现在往往都是需要的。

    为什么呢?

    主要原因就在于现在的人带现金少

    身上可能都没有钱包,或者里面几乎没有钱。

    虽然说取而代之的,可以从每个人身上都偷到智能手机,但是这东西是不能跟现金一样直接使用的,需要先进行销赃将其卖掉,然后才能换得钱款。

    于是,这就多出了一层代理的手续费。

    负责销赃的人员会抽取提成。

    比如说销赃完了,究竟卖了多少钱,他要分三成之类的。

    即便如此,这个价格也是有水分在里头

    他是可以把这个价格往假了报的。

    小偷不知道具体的销赃情况吗,不清楚真正的情况,自然就是可以被骗过去的。

    或者说,你就算知道他跟你说的价格有问题,他拿到的钱可能比你最后得到的还要多,你也还是不得不给他的。

    因为,如果你不让这个人去办,那你就也没有什么办法了。

    能销赃的就那么点。

    甚至在有些小城市可能就这么一个人在

    你不让他销赃,就会得罪这个人。

    这个人把这件事跟他其他城市的同行一说,你就倒霉了,这个扒手的职业生涯还混不混了?

    要知道,手机这种赃物都是要被运到很远的其他城市才能二次出售的,那才算是销赃完毕的。会导致破案不好破。

    最南边被偷的手机,一夜过去,就能到最北边。

    所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如果想混下去,就只能守规矩。

    这样一来的话,小偷的收获就会变得实质性减少。

    也就是说,小偷也因此成为了被剥削的对象!

    陈诺觉得,这个案例说明了很多问题。

    至少,说明了这个就叫资本无处不在。

    既然如此,小偷用来为自己开脱的借口就显得更为站不住脚了。

    因为,当贼,这年头其实也就是个打工的不是吗?

    如果说不是的话,那么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至少,陈诺是找不到的。

    本质上毫无区别,陈诺对于这些内容都是看得十分透彻的。

    他对这些懂得不得了。

    甚至,就算是真的去指导小偷该如何偷东西才最专业、最不容易惊动对方,都是可以完美完成任务的。

    那么,为何陈诺这么懂得这些呢?

    这是否说明陈诺就偷过东西呢?

    不,绝对不是这样的。

    这可不能随便冤枉人。

    陈诺没有偷过东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