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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饭也不好,甄珠帮忙把吃了一半的饭收进篮子里,暂时也回不去,她得在这里看着饭菜。
陈辉原本还发愁大队长在,他怎么才能跟甄珠搭上话,这不,机会就来了嘛~
他拿着几个窝窝头,坐到甄珠旁边,热情打招呼:“甄珠,又来给大队长送饭?”
甄珠不认识陈辉,隐约记得他是个知青,“嗯。”
陈辉递了一个窝窝头到甄珠面前,“要不要吃个窝窝头。”
“不用了,谢谢。”
甄珠礼貌却疏离的态度倒是让陈辉刮目相看,因为平时他见多了甄珠没脸没皮地缠着宋询。
陈辉是知青,本身就是个吃不了苦的,所以下乡没多久便把主意打在甄珠身上,她是大队长的女儿,又不缺钱,平时没少给宋询送吃的,只不过那时候甄珠一门心思在宋询身上,陈辉根本没有机会下手。
可这段时间,甄珠好像不喜欢宋询了,也没来过知青点,陈辉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只要勾搭上甄珠,那他就是大队长的女婿,不仅不用干活每天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以后家里所有的财产都会是他的。
至于那些说甄珠长得丑的人,陈辉只想说一群傻子,跟有钱比起来,老婆丑点算什么。
况且这段时间,甄珠的脸变光滑白净了,人也瘦了不少,瞧着还挺喜人。
陈辉又朝甄珠挪了几厘米,甄珠闻到了空气中带着的酸酸的味道,是……旁边陈辉身上的。
知青点大部分人都不是天天洗澡的,就算洗澡也不会每天换衣服,像林微雨那么爱干净的,也就一个,陈辉已经两天没洗澡没换衣服了,白天流的汗打湿了衣服,然后风干第二天再穿上,那味道别提多刺激了~@精华书阁
甄珠顺势往旁边挪了挪,想拯救一下自己的呼吸道。
“甄珠,前几天我家里给我寄了几本书,你想看吗?我可以借给你看。”
“不用了。”
陈辉还以为甄珠是害羞,毕竟这时候的女孩子面对男性的示好十分矜持,“你不用不好意思,我偷偷借给你,其他人不知道的。”
甄珠皱眉,借本书而已,她难道还怕别人说?她是真的不想看。
“我怎么会不好意思,我是真的不喜欢看书,看见书就头晕,你没听村里人说我大字不识一个吗?我是文盲。”
这话被甄珠说的,倒有点“我是文盲我骄傲”的既视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