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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从秦淮茹悔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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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房子成别人的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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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霸占我们厂的房子,还打人,我们绝不能……”

    说话的是女青年,后面噎住不说了,是因为被叶胜狠狠地瞪了一眼,害怕了。

    听了他们的话,叶胜心里一惊:这明明是轧钢厂的房子,怎么变成了自来水厂的了?

    “我是轧钢厂的技术员,这明明是我们轧钢厂的房子,什么时候变成了你们的了?”

    “这就是我们的房子,这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男干部说着,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证来。

    叶胜接过来一看,是一张房屋产权证。

    此时,在外面看热闹的一大妈说话了:“这房子是水厂的没错,但我记得,是跟我们厂换房了呀!”

    一大妈所说的换房,是实行商品房制度前,全国各地都有的现象,尤其是京城。

    从1956年起,京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多了一项工作,而且是主要工作,这项工作就是换房。

    所谓换房,是指居民群众之间在住房使用权方面的互换,其原则是“是互惠互得,各得其所”。

    那时候,京城居民东郊住家,西郊上班,南城工作,北城住宿的情况极为普遍。

    所以,为了上下班方便,要换房的人是最多的,光上房管所登记的就有几万户。

    当然,也有一部分居民,因父母子女不在一起照顾不方便想换房的,因邻里不和想换房的,因想通过换房扩大居住面积、改善居住条件的,等等

    这项工作刚开始时,是由各房管所的房管员根据群众需求,负责为本所范围内的居民进行住房互换。

    后来,根据群众需求的增加和互换范围的扩大,从1962年开始,五个中心城区的房管局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换房机构——换房站,负责居民在本区范围内的跨区的换房业务。

    刚开始,这项工作换房只限于房管部门所管理的公房,因为很多单位不愿意外单位职工换入。

    后来政府下了文件,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也加入换房行列。

    办理换房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互看住房后同意,到换房部门办理个换房协议书,到单位或房管所办理变更一下承租人就可以了。

    换房是不涉及产权变更的。

    需要指出的是,承租房管所管理公房,是要交租金的,只是这租金非常便宜,单位还有租房补贴,一个月块把钱就行。

    交了租金,房管理部门自然要承担维护修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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