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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一口饭。
孩子拿着剑,迟迟不肯动手,他宁愿饿死,也不想平白无故地要人性命。
可那些人威胁孩子,倘若他不杀,孩子的家人就会死。
你说,那孩子是不是很傻?都被家人抛弃了,还想着保护他们。
可他太蠢了,完全不明白自己早就被丢弃,他受尽凌辱折磨的时候,他的家人正在为他们的好儿子大肆庆祝生辰。
那是第一次,他杀了人而已,杀的人足有一百零八个。”
嬴彻勾唇笑问道:“你可知,为何是一百零八吗?”
见小姑娘摇头,他才自嘲地笑道:“因为孩子的家人,有一百零八个,哪怕曾经欺负过他的那些哥哥姐姐,他也想保护。”
这些,是时柒从来不知道的。
她脑海中已经出现一个小小的孩子浑身是血地、麻木地数着人头。
只为了拯救那些抛弃他的“家人”。
这一刻,时柒忽然理解了他的疯,他的狠……
当他得知自己拼命守护的“家人”早就将他抛弃后,会是怎样的心情?
“自此后,孩子有了洁疾,见不得,也沾不得任何污秽。”嬴彻的故事还在继续。
“仇家似乎发现了这点,觉得十分有趣,强迫着孩子看……阉人是如何折磨女子。”
时柒:“!!!”
大燕都是些什么变态啊!就算敌国的质子不好好对待也就算了,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身体,心里,无一处放过!
“你以为这就完了?”嬴彻还是笑的,似乎只是再说一件事不关己的故事。
只有他颤抖的手,泄露了他心中的恐慌。
“那些阉人还让一个六岁的孩子亲自去折磨那些女人呢。可惜,洁疾太严重,那孩子吐了阉人一身。
也是那时候,孩子被逼疯了,亲手杀了那个强迫他的阉人……”
诸如此类的折磨,无法想象的酷刑,年幼的嬴彻全都遭遇了个遍。
但他很顽强地活了下来,只为了等待着大周的家人有一天能带他回家。
在无人之处,他拼命地习武自保,也十分用功地读书,他记得临行前父亲说过的话:吾儿此番归来,寡人必封你为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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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彻彻子美强惨罢了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