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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全系的产品,会不会……太单调了?”说着,陈清雅就列举了一些其他品牌的例子,人家可是有什么全系代言人,品牌代言人,形象大使之类的细分。她感觉鑫诚也应该如此。
智能手表算是一个新品类,在陈清雅看来,就算它有不错的市场表现也绝对不可能跟手机相比,销量也必然有限,与其动用JAY,不如找一个形象气质更符合的形象大使。
杨林听罢,摇摇头道:“你千万别低估了JAY的影响力。”
这个时候的JAY可以用如日中天来形容,几乎每一张专辑都是大卖。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华语乐坛人才倍出,十年之后再看现在,都被称为“神仙打架”的时代。
在这种大环境下,JAY的专辑销量好,但其他人也不差,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也没有特别火。
而实际上,作为代言人来说,他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且不光是现在,以后更甚。
放着如此好的代言人不用,另找他人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有那么厉害么?”
“虽然他选择的代言比较奇怪,但效果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国家队都选的人,你觉得效果会不好么?”
“国家队?”
“动感地带你忘了?”
“我没有觉得他的代言效果不好,只是……好吧,我听你的。”
或许在孩子的问题上,陈清雅会据理力争,但是在商业经营上,她还是很聪明地选择听杨林的意见。
眼前这个男人,这八年来从未错过。
如果一次两次是运气好,那么次次如此就已经不能用运气来说事儿了,那是实力。
“另外,智能手表我感觉你并没有太当回事儿啊。”杨林的感觉很敏锐,从她不想让JAY代言立刻就知道了陈清雅没有特别重视这一块。
这一点杨林能理解,毕竟新月才是鑫诚的核心产品,其后的不管是平板电脑还是终端机外设以及电话手表和智能手表,这一切都是围绕着新月来的。
“可以不是重点,但绝对不能忽视,这属于产品链的补充,而且收益不会很小,你作为老板要是不重视的话,下面的人肯定也不会重视,都花了那么多研发费用了,它应该在鑫诚里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主要是我感觉市场的反应可能会很一般。”
她的这种一般,自然是跟手机来比的。
“放心好了,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