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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回去的路上,程子璇还是忍不住感叹:“你们男生的友谊真是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啊。”
作为旁观他二哥和别人相视一笑,一眼万年的人,她心里怎么就感觉那么怪呢?这难道就是传说里的腐眼看人那啥吗?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有这方面的爱好啊?
程子清疑惑:“什么想入非非?”
呵呵呵,程子璇干笑了一声,忙道没啥。她敢说吗?她不敢!
一路快步回了家,家里的孩子还没起,程子璇把他们从床上挖起来,让他们自己洗漱后就去了程子清的房间,他的房间里有一张书桌,她今天就要在这里习字。至于龙凤胎,他们被他二哥丢了根棍子,在院子里照着画“人本初”三个字。
无数穿越者都告诉我们,毛笔是穿越者毕生之大敌,那是真的学不会啊,特别是连硬笔字都写得巨丑的程子璇。
辛辛苦苦写成功的“画”成功丑到了程子清。他也是真不明白,会读会认不会写是怎么回事?能把字画的这么丑也是一种能耐吧?他看着他妹妹写出来的碗大的、笔画错乱的、一笔一笔拼凑出来的字,有点怀疑是自己没表述清楚。
等他又耐心的教了一遍,看她还是只能画后,他悟了。这是一个从没写过字的启蒙幼童!
于是他第一次对她露出严肃的表情,把她拎出书房,和外面的龙凤胎排排蹲着,手里被塞了一根棍子,让她跟着龙凤胎在泥巴地里练习“人之初”。
程子璇:“……”
她怎样才能让她哥相信她不是文盲只是不会写毛笔字呢?
她快速在泥地上写出“人之初,性本善”六个字。这六个字跟现代简体字一样,写起来可太简单了。
“二哥,我真的不是文盲,你看,我会写字,我只是不会用毛笔而已。你要相信我!”
程子清沉默,算了,不会用毛笔那就从研磨握笔开始教吧。
于是她又被她二哥沉默着拎了回去,开始教她如何研磨,如何握笔。
在教学里的程子清是严肃认真的,脸上没有了一贯的温和,看着程子璇又一次握笔姿势出错后,他的脸又黑了一分。
大概每个辅导孩子写作业的家长都能被逼疯吧,程子清现在就感到很不开心,他眼里那个聪明乖巧的妹妹此时笨的让人一言难尽。他感觉当初教才三岁多的三妹时都比教她容易。
在一阵兵荒马乱中,这令人不愉快的习字环节终于过去了。要问程家四兄妹的感想,那一定是:
程子清:自己的妹妹哪怕笨一点,学习能力差一点也没事,一定要有耐心慢慢教。("ロ")!!!
程子璇:练字好可怕,我还是一如既往的讨厌练字。૮₍˃⤙˂₎ა
龙凤胎:写字好有意思,以后要天天写字玩。(˶ー̀֊ー́)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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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本来说要炖鸡的,可家里还有一大块羊肉,她只好把羊肉收拾出来,做了简易版的羊肉泡馍。
第二日。
今天要比昨天早上忙一些,她今天要开始蒸馒头了,昨天有七八个人让他们今天做点馒头过去,她准备先个试试水,馒头的利润虽比不上鱼汤,但好歹也是钱,谁会跟钱过不去了?
根据她了解的市价,一个杂粮馒头卖两文,纯利在半文钱个利润也有二,蚊子再小也是肉,她一点也不嫌弃。
因为昨天特意嘱咐过文风,让他送鱼不用太早,因此这次我们吃过早饭他才登门。他除了昨天预定好的鱼还送了一斤河虾来,这个月份的河虾是稀罕物,能与羊肉同价七八十文一斤。这稀罕物是文风送给龙凤胎的见面礼,说什么也不肯收钱,程子璇应付不来这种事,这独自去院子周围闲逛了。
这边,程子清和文风对坐在堂屋里,他颇为不赞同道:“河虾可是稀罕物,这一斤定也来之不易,我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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