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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我的老婆是偶像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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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3章 代言自己的公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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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是不知道的,还是赵轩跟她提了一嘴,她才火急火燎的赶来。

    林岩但凡对公司多一点关心,知道公司准备推新产品,需要宣传渠道,就不会不给她发邀请函。

    “咳咳。”

    林岩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他刚才被郭婉点了一下,说他不关心和乐而美食品公司的合作,没想到这会又被李菁菁点了。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啊!

    他对手机一窍不通,做生意也不在行,吃饱了撑的多问多看,这不是给人家添乱吗?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是林岩的信条。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林岩笑着问道。

    “有啊。”

    “我今天来,拿下冠名权只是顺带,主要是跟你商量代言“神迹一代”的事情。”

    李菁菁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

    “这是“神迹一代”的代言合同,你签了吧。”

    林岩一脸懵逼,这是商量?这明明是通知好吧!

    “怎么,你不想代言?”

    李菁菁收起合同,说道:“那我只能把这个钱给别人赚了。”

    “那些天王天后的代言费,动不动上亿,真贵!”

    “等等。”

    林岩伸手,将李菁菁手里的合同抢了过来。

    开玩笑,他自己就是艺人,怎么可能让其他艺人赚自己公司的代言费!

    “两千万?”

    林岩惊呼出声,“一年你才给我两千万代言费?连销售分成都没?”

    林岩嘴里有一句妈买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以他现在的咖位,低于一年五千万的代言费,基本不用找他谈,他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而且,他还要销售分成,因为他的名气,可以说是一个月一个样,如果拿固定的代言费,在他看来,是很吃亏的。

    只可惜那些找他谈代言的公司,宁愿多给些代言费,也不愿意给他销售分成。

    目前他唯一谈成的代言,只有乐而美食品公司的优乐美奶茶。

    很难想象,他这个在一线艺人里,排名上游的明星,身上竟然只有一个代言。

    “这个代言费,相对你的咖位和人气,确实低了一些。”

    林岩瞪大眼睛,“你知道你还给我这个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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