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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师尊师兄我该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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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时代在进步,科学在发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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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嗯…你没事吧?”

    有多少年没体会过这种脸红不好意思的感受,段子晋偷偷看了一眼温念夙,先前的威压尚在,他是不敢有什么不满的,可是好不容易遇到的姑娘,他心动的姑娘,也不能不顾及。

    杳清清哭的起劲,通过眼泪洗涮,她脸上的包消失不见,露出了较好的面容,是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都掩盖不住的惊艳。

    杳清清,一千年前杳城首富家的独女,在其的时候被人掳走,后父母为了寻找其踪迹,委托当时最大的寻人机构千寻阁,散尽家财,无果。

    “我有没有事你看不出来吗?你个废物,”听到关心的话,杳清清情绪稳定了一点,脾气再次涌上心头。

    按照普通人的逻辑,几次三番说自己是个废物,就算对方是难得的法器器灵,那也是要找回场子的。

    段子晋不是,难得春心萌动,是一点骨气都没有,“是是是,我是废物,温姐姐我打不过,你也打不过,我们就安分一点好吗?”

    极致的温柔,极致的宠溺,抛去里面不好听的话,像极了当年父亲哄睡时的语气,杳清清瞬间就不哭了。

    脸上的眼泪连同头上上身的包,一同消失,翻身站起,高贵大小姐的气质立现。

    “看在你的份上,本小姐就不计较了。”

    温念夙:“……”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段子晋说的很对呢?

    “师兄,消消气消消气,一个小姑娘,咱就让让哈!”

    对于听不得话语气鼓鼓要上前理论的沈凛澹,温念夙急忙安抚。

    没办法,师兄太爱自己了,一点委屈都见不得她受。

    痛并快乐,温念夙感觉自己逐渐变态。

    杳清清说完,也不管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飞扑进了地上各种珍宝混合堆成的小山中,翻翻找找,挑挑拣拣。

    终于找出一匹满意的布料,现场变出衣衫,穿到自己身上。

    鹅黄色,掺金丝,轻薄透气,随风飘逸,挺好。

    人靠衣装马靠鞍,一打扮,杳清清再看不出原先的狼狈模样。

    “怎么样,不错吧?自我介绍一下,本小姐叫杳清清,杳城首富的女儿。”

    “清清,好名字,”段子晋最捧场,巴掌拍的啪啪响。

    换来杳清清白眼一个。

    据杳清清所说,她是第六层最厉害的邪祟,降服了她就相当降服了整个六层。

    在其带领下,一行人在第六层大杀四方,期间,澄音好奇的问了一个他很费解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杳清清的本体小刀可以发光,而他们所持的法器不能。

    杳清清回答:“时代在进步,最近几年在他们邪祟圈子里流行全身美光,其斑斓的黑和流光溢彩的白最为受欢迎。

    而他们手上的法器收复时间早,属于是老古董级别。”

    此后,澄音发誓,他一定要凭借自己的魅力,重新得到一件发光的法器。

    可惜,最后绞杀完第六层所有邪祟,不止没有出现一件法器,连出现的金银珠宝,全都跟前面的楼层一样,屁颠屁颠的跑到了沈凛澹身上。

    珠光宝气暴发户的画面得以重现。

    这次所有人都很淡定,只是有点替温念夙惋惜。

    奋勇杀敌在前,各项能力突出,依旧斗不过缘分两字。

    怎一个惨字了得。

    温念夙本人淡定,自动屏蔽了外在肤浅的目光。

    一家人怎可说两家话,师兄的就是她的。

    当然,她如此不要脸的想法,外人是不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因为同情自动跑到前面开路,连严肃的长辈纪清山都举起藤蔓尖,上面荧光闪闪,势要干成一番大事业。

    耀眼的光芒太过熟悉。

    温念夙抬起手遮挡住双眼,免得被光芒闪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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