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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
要到年底了,要去镇上买点肉,腌好腊肉好过年,还有一些米面什么的。这天,本来想约栓子哥一起去,但听白大婶说,栓子哥父兄几个一起上山打猎去了,三四后才能回。我只能自己去。
大白天的,临近年尾,镇上也很多人,我也不怕,而且我身上还有匕首。我相信寻常人也不能奈何我。
我买了不少东西,今天我特意背了一个竹篓,装得满满的,准备回去。一直没看到那个泼皮无赖,太好了,可能半年过去了,他又有了新的乐子。
我正在往前走,只听到旁边一声惊喜的大喊:“小姑娘……”
完了,是那个苟史。
我头也不抬,撒腿就往前跑,只听到那人在后面追:“小姑娘你跑什么?这个小姑娘有趣!”
有趣你个头!我只顾往前走,终于再一次被那个无赖拦住。我怒火中烧,望着他。
他嘻笑着:“我才知道,原来小姑娘一个人啊,父母亲都不在了。何苦这么辛苦?不如跟了大爷我,以后吃香的喝辣的,都不用你操劳。”
“呸!”我唾了他一口。
他抹了抹脸上的唾沫星子,笑容更猥琐了:“大爷我就喜欢这一口。”
我左右看人不多,一个箭步上前,同时掏出匕首,悄悄抵住他的胸口:“还喜欢这一口吗?”
他低头看了看,根本无所谓,他不相信我敢动手:“小姑娘好烈性啊,大爷我喜欢!”
我手上使了一点劲,匕首尖刺破了他的衣服,有微微的血渗出。我微笑着问他:“那现在呢?”
他住了口,终于相信我是动真格的了,顿时怂了。
“以后不要再烦我!不然,下一次我可能手就会更抖……”我偷偷收了匕首,仍藏在衣裙中,后退了几步,转身离去。
他愣在身后,好一会儿,才悻悻地转身离去。
我回去的心情非常愉悦,原来我之前那么畏惧的泼皮无赖,竟然是个怂货。我以后还怕什么呀?!我相信,此次过后,他不会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不过,奇怪的是,回去的时候,心里总是扑腾扑腾的。我几次转过身,都没看到什么。心里莫名地有些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