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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然诸葛明庸怎么可能完好无损的离开,而且家族肯定对鹰爪山进行过排查,不然怎么选在这试炼。
从和它交手,诸葛明庸看到自己很多的不足之处,一是,缺乏打斗经验,在和它动手时,他应该以游斗为主,不该硬碰硬,毕竟它的弱点很明显,而且自己的运用武技太过形式化,不够灵活。二,安全意识薄弱,这次若不是这血兽速度缓慢,是蛇之类速度很快的血兽,他现在就不是坐在这了。三,武技单一,攻击手段只有鹰爪手显然不行,最少还要一门腿法或拳法,增加其攻击力,这次交手就暴露了敏捷上要最少准备一门身法,天鹏步是爆发性的攻击和躲避的身法,不适合长时间的游走。四,防御,如果这次穿上护甲,他就不会这么狼狈。
诸葛明庸想了这么多,感觉自己还要感谢它,若不是它,自己也发现不了还有这么多的问题,同时为了感谢他,诸葛明庸决定在试炼结束之前一定还会回来了结它。
就在诸葛明庸休息好,准备起身时,只听丛林中传来莎莎的声音,一下吸引了他的注意,为了不犯之前的错误,诸葛明庸躲在一边的茂密的杂草中,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窜出一只可爱的小血兽,很像兔子,可颜色不是白色,是血红色,眼睛也是泛红,很是怪异。可诸葛明庸不关心这些,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屏住呼吸,死死的盯着它,准备给它来个致命一击。
血红色的小兔也慢慢的要从他身边跳过,就在这时诸葛明庸直接用手抓过去,它像是感受到了陌生的气息,惊吓的乱跳个不停,而诸葛明庸也扑了个空,就在他以为自己又要前功尽弃时,只见那血红色的小兔直接撞到在树上,反弹的掉在地上,晕了过去,这把诸葛明庸整懵了,手足无措,心里却想着:我的第一血就这么完成了吗?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直接上前把它提起来对着撞晕兔子的大树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这么残忍对它下手呢?
可手却没有停下,直接用另一只手把它的脖子扭断,后大声说道:“哈哈,晚餐终于有着落了,不知道这里的兔子味道怎么样?”
说着,说着就流起口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