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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容尚可的女子,当街掳走,谁敢奔走告状,直接派衙役屠人九族,这是九品芝麻小官能做出的事,无人管辖。”
“饿殍遍野,赈灾的官员大鱼大肉,跟灾民说学两声狗叫听听,学的好,就赏一根鸡骨头啃,灾民碗里的粥水,清淡到可映人面。”
“乡里教书先生的儿子,十年寒窗苦读,高中榜眼的试卷,被写上了县官儿子的名讳,状告无门,一家老小七口人,悬梁气绝。”
“凉山城下,武打之乡,会些武功的百姓们辛苦奔波一年,说动了数百人聚集起来,势要冲去皇城告御状,但还没走到皇城,就被***下令以山匪的罪名,派兵两千,杀了个干净。”
“......”@精华书阁
最后,阮云华指着天上的圆月,脸上带着醉意,眸中却一派清明。
他看着明棠,说——
“月色蒙云,天子失德,逼迫我辈人不得不反,何谈人间风月,全是血孽!”
当时,明棠耸耸肩膀,回他一句:“那便反吧,成则已,不成也只不过是没了命在,我是不怕的。”
人间炼狱,谁愿苟活。
就是那一夜,两人相见恨晚,把酒言欢直至天亮,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都不能说是友情。
他俩之间的关系,是走在一条荆棘小道上,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唯一盟友。
所以护弟如命的阮云华,才敢在他无数次离开皇城的日子里,把阮团子留在明棠身边。
两人没有畅聊这一次之前,阮云华离开皇城的时候,是要把弟弟时刻带在身边的。
毕竟除了明棠,皇城别的皇室子弟里,再没有他能信任的了。
......
书信写完了之后,明棠派人直接送回皇城,有他的腰牌在手,路上无人敢拦。
两人接着坐在帐篷里说话。
明棠想起了野狼群的事,说:“我问过康达族长,他说野狼群行迹确实诡异,他亲自领着人去找了几回,都是一无所获。”
“昨夜,我叫人在草原上巡视了几圈。”阮云华伸手倒茶,“在南边的山坡下面,闪过几道黑影,但他们追过去的时候,草原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找到,似乎黑影只是眼花。”
“南面山坡?那不就是咱们来的时候,在那附近驻扎过的位置?”
阮云华点头:“是。”
明棠思索片刻,皱眉说:“不对劲儿,得白天再去一趟那附近,我腿上有伤,大抵明后天才能走动,你现在趁着天亮,先带人再去看一趟,仔细找找有没有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