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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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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便宜叔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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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家在筑城家大业大,商铺众多,涉及的生意也很广泛,他很早之前就和林老板合作过了,也对李凌峰此人有所耳闻。

    曹寅觉得,这李凌峰是个人才。

    现在又听闻这“蚊来消”是出自李凌峰之手,见他年龄才跟自己儿子一般大小,不由更为赏识。

    林正业笑着点了点头,与有荣焉地看了李凌峰一眼。

    李凌峰会意,对曹寅拱了拱手,笑道,“小子不才,不过一时奇思,让曹伯父见笑了。”

    李凌峰进退有度,仪表不凡,曹寅见了难免心生爱护之意,但在听见李凌峰叫他伯父时,却皱起了眉,不满道,“诶,缘何林老板之小友称我为伯父耶?”

    “李兄弟与林老板为忘年之交,今林老板又将你引荐给某,忘形之交应不拘身份、形迹,知心为友,某虽不才,也当得李兄弟一句曹兄。”

    哈?

    曹寅此话一出,不止林老板愣住,就连李凌峰也有些傻眼。

    林老板见曹寅神色真诚,言辞恳切不似作假,自然喜闻乐见李凌峰受其赏识,既然曹寅不介意年岁,他倒是很鼓励李小友认下这么个“义兄”。

    李凌峰嘴角抽了抽,很想说一句“曹伯父,我与令郎相识”,但看到曹寅兴致勃勃的样子,林老板也投来了期待的目光。

    李凌峰头皮发麻,硬着头皮叫了一句,“曹兄。”

    “诶,这才对嘛。”

    曹寅满意的点头,捋了一把胡须,“这生意虽是林兄负责,但托李兄弟的福,曹某这才有机会分一杯羹,李兄弟以后再有什么好点子可千万记得为兄啊,哈哈哈……”

    曹寅笑得开怀,丝毫没有觉得做一个和自己儿子差不多大的人的兄长有什么不妥,有银子赚,皆大欢喜,多这个一个“送财童子”做兄弟,何乐而不为呢?

    如果李凌峰知道曹寅心中所想,肯定会笑着问他一句“你礼貌吗”。

    可惜他不知道。

    李凌峰无语,原来是因为这个,怪不得人家要与自己称兄道弟,原来是为了后续的发展啊。

    “自然自然,其实今日我与林老板过来,便是来与曹兄商谈生意的……”

    李凌峰笑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瓷瓶,瓶中装的就是经李凌峰处理过后的花露水。

    曹寅身边的小厮很有眼色的接过瓷瓶,呈给了他。

    “这是何物?”

    曹寅打开瓷瓶,闻着里面传来的清香,只觉得提神醒脑,大脑清明。

    林老板笑眯眯地点头,“此物名为花露水,搭配蚊香使用,效果更佳哦!”

    他说出了李凌峰和他介绍花露水时说过的经典语录,就连语调也模仿得惟妙惟肖。

    看着林老板老顽童一般模样,李凌峰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解释道,“蚊香虽有用,但难免被蚊虫叮咬,再加上出门也不便携带,花露水气味芬芳,涂抹于叮咬处消肿止痒不说,涂抹在身上出门也具有减少蚊虫叮咬的作用……”

    “而且,应该会更受女子喜欢。”

    曹寅能做主曹家的生意,自然也不是个傻的,他取出一滴抹在手上,当即感受到一阵清凉。

    “不知林老板和李兄弟对此物如何定价?”

    曹寅放下瓷瓶,花露水好是好,只不过定价肯定不能与蚊香一般定价。

    一来花露水在某些方面具有蚊香的功能,二来若太过便宜,想必对于富贵之家,怕会因为太“廉价”而上不了台面。

    大夏百姓多,但真正有钱的却是少数,既然要卖,就要体现出花露水与蚊香的不同,还要最大限度地牟取利益。

    定价一事不能马虎。

    李凌峰自然想到了曹寅所说的这一点,见他问起,并不意外,开口解释道,“实不相瞒,定价一事小子与林老板商讨过。”

    李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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