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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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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作诗取乐(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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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靖此言一出,甲秀楼中的学子又是一愣,按一般逻辑来说,他们的玩法本来就比一般的飞花令更简单,虽以“登高”二字为题,但是却并没有按传统“飞花令”的方式行令,已经算是随意了很多,更何况是临时给右侧的众人限制。

    众人一时有些犹豫,从格律的角度看,七言明显诗更难写,七言更重视声调气势则更注重情韵表达,也更具有歌咏性质,如果限七言出诗,写不好是很容易落入俗套的。

    曹靖看出了众人的迟疑,笑道,“既然诸位更,那……”

    “且慢。”

    黄衣学子站起身来,对着众人拱了拱手,然后对着曹靖开口道:“曹兄既然提出了七言,定然是觉得以在座学子的水平定能作出好诗,再有,此登高诗会不过是娱乐尔,莫非我等还会怕了不成?!”

    黄衣少年一席话掷地有声,慷慨激昂,将众人鼓舞了一番后,他笑着看向众人:“而且,既然要玩,不若我们再添点彩头?”

    “哦?什么彩头?”曹靖来了几分兴趣。

    黄衣少年轻飘飘的看了李凌峰几人一眼,开口道:“在下觉得,不若定三十两白银外加一位美人如何?”

    “嘶”

    众人心惊。

    三十两白银,随意就许诺出来做诗会头名的奖励,还外加在场的“神女”一位,要知道,今夜的神女可是明月楼最当红的几位,一夜那也不便宜啊,金钱和美女,哪个正常的男人能拒绝?

    李凌峰安静的看着黄衣少年的表演,觉得少年真是大手笔,随口就是普通百姓几年的口粮,比茶馆老板还不遑多让,更胜一筹。

    果然,黄衣少年的话音一落,刚刚还在犹豫不决的学子脸上的表情都变得跃跃欲试,仿佛胜利就在眼前,只要在诗会上拔得头筹,隐藏福利暂且不提,光这实质的奖励就很难不让人不心动。

    “吾平日就善写七言诗,如今正赶巧了。”

    “区区七言,有何可惧?”

    “如此我们就不推辞了……”

    一众学子纷纷点头赞同。

    既然没人反对,右侧的学子就开始从七言开始作起诗来,所有人都铆足了劲,誓要将银子和美人一起收入囊中。

    七言诗果然更难出彩,要想作得不落俗不容易,甲秀楼中的呼声随着七言开始渐渐弱了下来,最后都变成了其他人的窃窃私语。

    一众学子交头接耳,纷纷议论着右侧学子所作的七言诗,看起来都不太满意。但是大家毕竟心里有数,也没有因为别人作的诗不好就出口讽刺,毕竟在座的众人中也没有狂悖无道之人。

    直到轮到李凌峰几人,何崇焕首先站了起来,他先是向众人拱手一礼,接着扬了扬嘴角,自信开口:“秋日独登⾼处望,一只王八着上黄。”

    何崇焕吐字清晰,朗朗念出,楼中的众人先是随着他念的首句摇头晃脑,旋即在听见下一句时猛的愣,面露惊愕。

    “?”

    这是什么狗屁上下句联动?

    但是,就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发表自己的观点时,李凌峰不紧不慢地放下了手里的酒樽,然后起身憨笑着接了下句:“遥知土鳖登高处,便是隔壁大傻子。”

    听见李凌峰开口接了自己的诗,何崇焕先是惊讶,然后不屑,随即不服气的沉下脸,“潇潇暮雨楼中坐,左牵黄几旬登高。”

    李凌峰目瞪口呆,好啊你,这我可不能输,“今⽇登⾼望不见,黄鼠有皮人无仪。”

    于是,甲秀楼中响起了两人此起彼伏的声音。

    “登高拍栏自远眺,忽闻隔壁蚊虫鸣。”何崇焕破口大骂。

    “傍晚登高闻嗔客,鹦鹉嫌笼解骂人。”李凌峰紧随其后。

    “今又独登高处望,谁认衣冠不认人?”何崇焕不依不饶。

    “与君携手登高去,吾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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