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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大佬纯情且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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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绝色女皇的江湖刺客(天机番外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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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是谁?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是一个人,没有父亲母亲,没有兄弟姐妹。”

    “别人有的我都没有。我有的……别人也不屑于有。”

    “起初我靠乞讨为生,但可能是我长得比较干净,讨到的钱总是其他乞丐多,让他们眼红。”

    “刚开始他们碍于我是走散的富贵家的公子不好出手,但久而久之发现我是孤身一人,也没有人来找我,就将我骗到小巷子抢了我的钱,还将我打晕卖去了秦楼楚馆。”@精华书阁

    “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眼前纸醉金迷,萎靡奢华的场景时,我的眼里第一次出现了慌乱,本能的想逃离这个地方。”

    “但我当时还小,,根本抵不过几个男人的力气,很快就被抓住了,送到一个穿着暴露的男人面前,他们都叫他老爹,是这秦楼楚馆的管事老鸨。”

    “我知道我完了,我虽然没有见识过这里的生活,但我乞讨的时候也听说过秦楼楚馆。”

    “它是富人和达官贵人的天堂,也是穷苦人家的地狱。”

    “一入青楼深似海,从此名节是云烟。”

    “我当时脑子里想的都是我要逃离这个地方,我不要在这里。”

    我激烈反抗,但换来的是一次毒打,“我告诉你老实点,要不然老爹说你长得还不错,养养还能卖个好价钱,不然老子早就弄死你了!”

    虽然我每次都被打得半死,但我仍然没有放弃过逃跑的念头。

    可一次又一次的逃跑换来的都是一阵又一阵,一次比一次狠的毒打。

    我快绝望了,就在我要被安排去训练如何取悦别人的时候,一个男人买下了我。

    当然我以为我终于逃离了地狱,去往了人间的路上。

    但我不知道的是,其实我只是从一个地狱走向了另一个万丈深渊。

    那个男人带我去了一个地方,里面全是跟我年龄差不多大小的孩子。

    “你要我做什么?”在秦楼楚馆待了六年,我早已见惯了人心,有助必有偿。

    有句话叫无事献应勤,非女干即盗。

    果不其然,那个男人将我带到那里就离开了。

    然后迎接我们的就是无尽的训练和拼杀,起初我在里面也有一个较好的朋友,他比我弱小,总是被我保护着,免受其他人的欺负。

    但后来,在一次最终测试中,他的剑原本应该指向敌人,却没想到指向了我。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你就是我最大的敌人,只要你死了,我就可以成为最后的赢家。”

    “你去死吧……啊。”他企图再把剑刺的深一点,但没想到我会有后招,当他过来的时候,我的一把匕首就已经刺入了他心口,他当场毙命。

    而我也好不到哪去,晕倒的前一刻那个男人出现了,“恭喜你成为杀手……”

    从那以后,我双手染血,变得冷酷无情,麻木不仁。

    一晃八年过去,当初和我同时训练的孩子早已死的死伤的伤,叛逃的叛逃,但最后下场都是死路一条。

    而我拼了命接任务,从低级的杀手一路杀到了最高,因为我只要再完成一个任务我就可以自由。

    都说深渊被万云笼罩,终年不见阳光。

    可我是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渴望阳光,渴望自由,哪怕是我乞讨的那段日子也是我目前最幸福的时刻,至少我看见了阳光,也拥有自由。

    终于,最后一个任务到来,但这个任务并不简单,让我杀了凤朝的女帝,只要杀了她,我就可以自由。

    我思虑再三,还接了,虽然成功了几率很小,但那渺茫的希望可以让我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但再有希望我也骗不过我自己,想要在皇宫全身而退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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