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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靠男扮女装拿捏反派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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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冥潇vs柳三月番外(第一人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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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冥潇。

    是被冥无极买来的娈童,后来死在了南清弦手里,死的心满意足,通体畅快。

    娈童,不是弟子。

    我与剑门宗里那些光明正大行过拜师礼后,给冥无极磕头奉茶的弟子们不一样。

    我的一生如白驹过隙,生的时候赤条条的来,死的时候也一无所有,世间不会有人知道我。

    记忆中,我被老贼买来的时候大概有七岁了,他自然不会只买我一个,可我却是那十几个男童里,长的最漂亮的。

    这并非是我自夸,而是老贼经常把我抱在怀里,用那张散发热烘烘恶臭的嘴,贴在我脸上,喊我:“乖娃娃,好娃娃,唔,真香啊,真漂亮。”

    我吓得缩在他腿上不敢动,哭都哭不出来,像一只被怪物叼在嘴里的还未下咽的幼崽。

    没办法,当时年纪太小了,换做现在.....现在也没办法,我已经死了。

    但没关系,我知道,如果我的计划能成功,老贼不仅会死,还会死的一败涂地。

    大抵是我长的好看,老贼没舍得像前面死去的七八个同伴一样,一回就把我弄死。

    他说好吃的东西,要留着慢慢品尝,我听不懂,我只觉得恐惧和害怕。

    但这种惊恐心绪,在看到被丢在地上的同伴,小小的身体里竟然能流出那么大一滩肠子红肉时,我不害怕了。

    我只想活着。

    有些人天生聪明,有些人天生蠢笨,也有些人天生就会察言观色,讨好别人,比如我。

    喜好娈童的人,最大的变态爱好,就是看着一个个小小的身子,惊慌失措,哭喊尖叫。

    但我不一样,无数个暗夜里,我笑着跪在门口,瞧见门开了,就惊喜雀跃的喊:“爹爹,您回来了。”

    每当这个时候,老贼会笑着把我搂在他怀里,但借着昏暗的烛光,我还是能瞥见他眼底一闪而过的乏味厌烦。

    我算着日子,他快玩儿腻了吧。

    老贼对我日益丧失兴趣,又舍不得弄死,毕竟我嘴甜啊,他像养狗一样的养着我,并且生出我已经对他产生依恋,不会逃走的错觉。

    八岁的我,远没有成年后心狠,甚至善良到有些蠢,白白葬送了这辈子唯一的生机。

    我是能逃走的,在老贼对我的看守关押越来越松懈的时候。

    但我听见有小孩子扒着窗户呜咽着问我喊哥哥,逃走的脚步,怎么都迈不动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要带个比他更小的孩童逃出地狱,难如登天,压根儿不可能。

    我战战兢兢把一个蠢货从狗洞里塞出去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他的手,他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能怪他,一个六岁的孩子被踩到手,自然是会哭的,我是比他更蠢的蠢货。

    我被抓回来了。

    并且,老贼看到一只伪装听话,却会逃跑的狗,眼里的兴奋瞬间涨满,甚至比他第一回折磨我的时候,激动多了。

    老贼关我的这个地方,是个很大的城池,他住的地方也很大,像个宫殿。

    但我能走动的地方,只有一间小屋子。

    不,是小屋子里焊上铁笼的床铺。

    我再也跑不掉了,从我被戴上脚链的那一瞬开始。

    房间门窗被木板钉死,还蒙上了厚厚的棉被黑布,屋子里没有任何家具摆件,因为我用不到。

    我的脚链不足两米,只能活在床上,吃喝拉撒睡。

    老贼大概半个月过来一次,他似乎不在这个宫殿常住,他来的的时候,会点上一根蜡烛。

    那是我将近三年的日子里,唯一能瞧见的光亮。

    无边无际的黑暗,是会把人折磨疯的。

    起先我会咒骂那个害我被捉回来的蠢货,后来开始咒骂老贼,再后来.....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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