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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叫作演绎思维,也叫演绎推理。具体的推理过程是:“一只羊加上另一只羊等于两只羊”,如果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一头牛加上另一头牛等于两头牛”,这个结论也必然成立。这种思维方式不需要大量的参照物,但逻辑性却更明显,只要逻辑不错,得出的结论正确性同样很高。
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案件中,演绎思维是唯一能够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论证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我们能够论证出原二审判决结果的不合理性,那么这些论证过程和论证依据就可以成为推翻原二审判决的支撑了。而演绎思维恰好能够帮助我们完成这一论证。”
听到这里,李法官的眼睛有些亮了,显然他有兴趣听下去,他想了解我所说的演绎思维怎么解决本案的结论支撑问题。
我笑了笑,又道:“在本案中来说,一审判决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出违约金的总金额,最后在兼顾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判决盛世公司按照总金额的百分之七十支付违约金,已经在情理上做到了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所以这个判决结果是合理的。
为什么说它合理?因为这个判决金额最接近合同金额。而本案的合同是双方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达成的共识,其首先具备合法性的前提,同时也体现了合同双方的真实意志。因此,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判决结果越接近合同金额,越具有合理性。
那么我们依据演绎思维反推,判决结果与合同金额差距越大,就越不具备合理性。而原二审判决的结果却在原来结果的基础上又砍掉了三分之二,这是不是已经与合理性的标杆南辕北辙了呢?这就是我要说的演绎思维。”
听我说完,李法官虽然一脸稀烂,但眼神却更加明亮。我知道他找到了方向,但我说的东西他可能需要消化一下。
他用略显复杂的眼神看我,起身道:“没想到吴律师还是个数学高手,受教了,你的意见我们会考虑。”说完还不忘递过来一根烟。
他如此客气,我也有些惊讶,不由又想起窗口的那个“法官”和门口的保安。唉,真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