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寻欢和林诗音成亲,金钱落地、人头不保(1/2)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蓝蝎子完全被陈浩天的气势给震慑了,她自认为比青魔手伊哭还要强一些,可惜百晓生兵器谱不排女子,否则她的名气会大得多。
“我已败了,杀了我这残躯吧。”蓝蝎子眼角滴着泪,她并不是为青魔手伊哭的死而伤心,而是如今发自内心的绝望,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
陈浩天头也不回的负手踱步远去,只淡淡的说了句:“再不滚,我就结果了你。”
蓝蝎子心中一凛,连忙左手提着裙子,几个起落就飞出了院墙。
她完全想不通,为何江湖中忽然突兀的出现了陈浩天这样的绝世高手,有他在,就完全不会给其他人狂傲的资格。
陈浩天正在院子里散步,对面却是走来李寻欢、林诗音和龙小云。
林诗音和龙小云都低着头,不敢看陈浩天,怕他一言不合就动手。
“浩天兄弟,我和诗音商量好了,三天之后是良辰吉日,我们要结婚。”李寻欢幸福的微笑道。
陈浩天虽说早料到他们会破镜重圆,但没想到节奏如此快。
“后勤的事情,我已经安排妥当,只是到时候多半会有人闹事,我作为新郎官可不好随便动手,还请浩天兄弟帮衬着。”李寻欢笑道。
他并没送什么礼物,也没许诺什么好处,但他相信陈浩天和他是肝胆相照的朋友,若用利益来驱使,就显得生分了。.
陈浩天确实不在乎什么礼物,点头道:“能看到你俩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心里非常高兴。虽然这个幸福团圆来晚了十多年,但终究是来了。”
林诗音和龙小云完全不理解陈浩天的所作所为,之前他刚愎自用,残杀了林仙儿,还打了林诗音和龙小云,简直是个油盐不进,不可理喻之人。
没想到,他竟然会答应李寻欢,为婚礼现场保驾护航。
陈浩天漫步在院子里,发觉这段时间自己静下来,就算是在随梦和散步之际,都能稳步的提升内力。
自己看周围的一切景物和感知都变得清晰起来,只要草丛里的虫鸣,纵然较远,陈浩天也能感知到它的位置。
甚至,若凝神静气去感知这个位置,还能对这小虫的细节位置都感知到,可谓纤毫毕现。
及至陈浩天信步走到院子外边的一家小饭店的时候,就见到一三粗的矮驼子正在勤勤恳恳的擦着桌子。
“为什么你不去做些别的有意义的事情,而是在这里把四张老桌子反复的擦拭呢?”陈浩天微笑道。
他知道此人,是天机老人的儿子之一,擅长什么大力鹰爪,叫作孙老二。
曾经,孙老二遭遇险境,被王怜花所救,而王怜花在出海之际,将毕生绝学融为一炉的怜花宝鉴打算给李寻欢保管,帮他找一个合适的传人。
可惜李寻欢当时出关去了,王怜花约好了沈浪等人,不能让人家等太久,就只好将怜花宝鉴给林诗音,让她转交给李寻欢。
孙老二在此守护十三年了,倒是风平浪静。
不过,林诗音觉得表哥已经很厉害了,而且这本怜花宝鉴拥有许多下毒、暗器等绝学,她认为学那么多武功和秘术是没有作用的,反而会让生活变得更糟。
陈浩天却是认为,李寻欢的小李飞刀,绝对比王怜花的怜花宝鉴出名。
还好李寻欢只是专注自己的绝学,一直深耕了下去,否则学了这什么怜花宝鉴,就会让各种绝学在体内驳杂不堪,终究难以达到至高的境界。
孙老二深深的看了陈浩天一眼,他这些天一直在关注陈浩天举行的屠龙刀擂台赛。
虽说一直手痒难耐,但是孙老二始终记得自己曾经答应过王怜花要守在这里,隐藏自己,为怜花宝鉴保驾护航。
事实上,孙老二的实力,应该在兵器谱前十的左右,毕竟是天机老人的儿子,再差也有底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