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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天生豁达之辈,若是换了旁人,一身功力化为乌有,且身怀蛊虫,多半愁肠百结,茶饭不思,这孟慷居然还有心思喝酒,实在是不多见的一个妙人!
两人从客房里出来,一路走到了客栈前厅,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壶老酒,几碟小菜,对酌起来。
孟慷望着街边的人来人往,笑眯眯的说道:“这趟出来,其实也不算亏本。杀得他们鸡飞狗跳,抢了那十几车药材,普天医馆再想去别处害人也没那么容易了!”
“来,元轩前辈,我替天下受惠百姓敬你一杯!”孟慷端起酒杯,正色道。
元轩眼神古怪的瞪了他一眼,将杯中浊酒一饮而尽。
“小子,你说得这么沉重,不会是想交待后事吧?先说好!你若是死了,医学院那摊子事我可不会搭理!还有,这次算是还你人情,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你最好别再找我了!我还想再等一百年,不想这么早就死掉!”
孟慷哈哈一笑,端起酒杯,道:“好!元轩前辈,喝酒先!”
两人再次碰了碰杯,一口抽干了杯中酒。
这时,小店外的长街上,却传来了一阵骚动。
一匹黑色惊马狂奔过街市,踩踏得街上的摊贩们连滚带爬,一路不知撞坏了多少生意。
马上的那名骑士面色红润,满口酒气,怀中抱了个衣衫不整的姑娘,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用力鞭打着胯下的惊马,拼命催促其加快速度。
这时,一个大概三四岁的稚童混然未觉的走到了惊马前方,他的家人大概正在手忙脚乱的收拾摊位,躲避惊马,却没有注意孩童已经跑到了路面上。
眼看着碗口大的马蹄便要踏中那可怜无辜的孩子,旁边斜冲里冲出一条人影,飞扑上去,一把抱住孩子,就地一滚,堪堪躲开了那匹疯马。
那马儿突然受了一惊,竟然马失前蹄,一跤跌了下来。
那马上的骑士武功不弱,猛的一提缰绳,借力抱着怀中的狐媚女子一跃而起,落到了街面上。
这时,众人才看清那骑士的面貌,此人生得黑炭般,浓眉大眼,双目之中含有煞气,一看就是军中的粗汉。
“妈拉个巴子!刚才是哪个拦了老子的马?”那黑粗汉扫了一眼,立刻就找见了路边抱着孩童的那个年轻人。
刚才救人的是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农家姑娘,相貌平平,属于那种扔到人堆里立刻就挑不出来的那种。
那军汉怀中抱着狐媚女子,大步走到这农家女面前,粗声粗气道:“死贱种,你想找死啊!”
黑面军汉一边嚷着,一边扬起马鞭,朝那农家女的脸上抽去。
这时,孟慷在窗口看不过眼了,奋向将手中的筷子掷了过去。
一根筷子如劲箭般,射中了那军汉的手腕,将马鞭射落。
那军汉手腕一痛,立刻回头,正好看到了孟慷笑眯眯的面容。
“是你这直娘贼扔老子的?”那粗汉张嘴就吼道。
孟慷嘿嘿一笑,道:“是我扔你的!不过我不是贼,你倒像是个蠢贼!”
“好!好!有种给我等着!”那军汉猛一瞪眼,也不理那拦马的年轻人了,气冲冲的拔开人群,大步走了。
孟慷也不以为意,叫店小二换了双筷子,继续喝酒
街上的街坊们纷纷望着店铺里的那两个外乡人,均沉默无语。
那个被孟慷出手救下的农家女看了看窗台边喝酒的两人,然后在孩童父母千恩万谢中悄然离开了。
不一会儿,锦州城的街面上响起了疾风骤雨般的马蹄声。
一队披甲士兵迎着小客栈的方面过来了,为首的正是刚才吃了亏的那名黑脸军汉。
这一队士兵杀气腾腾的围住了小客栈,哗啦一声,纷纷下马,刀剑出鞘,弓弩上弦,对准了窗前的那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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