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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想了起来。
大前天晚上在山洞里,吴常月提着血浆来到那个唱戏的台子上,给狐狸精分血浆喝的时候,台子上摆了一个又一个的瓷碗,就是这样的瓷碗。
当时我就做出判断,瓷碗是棺材里面的陪葬品。
现在更加确信无疑,狐大仙就是吴常月,就是喝血浆的这个尼姑。
我悄悄朝石门走了过去。
我想趁着对方不注意,给他致命一击。
石门留下的缝隙虽然比较大,但是身体不能通过去,我抓起匕首,通过缝隙,对着吴常月的脑袋用力掷去。
距离不过数米,对方的注意力全在喝血浆上,绝对不会想到我对他偷袭的。
可是我错了,对方头也不抬,竟然伸手就抓住了匕首,然后把手里的瓷碗扔到地上,“哗啦”摔成了好几片,然后他对着我嘿嘿笑了,“想偷袭,门都没有啊。”
随即恶狠狠地说,“你这种行为,按照江湖上的规矩,应该剁掉你的手。”
我被搞糊涂了。
对方的手法很快,绝对是在江湖混的高手,看来对方说得不错,有可能真的是黑道上的枭雄。
可是,为什么叫狐大仙?
乔本丹又是怎么一回事?
还有成立的国外银行分支机构?
我暗提了一口丹田之气,运到手掌上,我想让对方靠近,然后狠狠给他一掌。
李雪不是说赵队长会铁砂掌吗,我手掌上的威力可不在赵队长之下。
“刚才可能有些误会,我向你表示道歉。我已经明白这游戏的意思了,请你把门打开,我现在就告诉你。”
我拿定主意,只要对方打开石门,我就冲上去给对方一掌,先把对方揍晕再说,然后逼他说出实情。.
“是不是想耍花招啊,”吴常月再次嘿嘿笑了,只见他手一挥,又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出现了,“给他送碗血浆过去。”
“是。”丫鬟应了一声,端着满满一碗血浆,靠近石门,通过缝隙把碗递了进来。
血浆冒着微微热气,又腥又臭,令人作呕。
我没有接瓷碗,“感谢吴先生的好意,不过,本人对这个没有兴趣。”
“这可是好东西啊,里面有人的精华,有狐狸的精华,也有蛤蟆的精华,喝了之后,你不会再又麻又痒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禁不住大声说。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本人是黑道枭雄,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只有赶快找到金矿,赶快发财,赶快组建自己的队伍,才能够对付那个国际黑道大佬。”
吴常月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注意观察他的表情,我发现他说话的语气很认真。
我再次感到困惑。
这家伙好像没有撒谎。
可是…?
我脑子一闪,对方刚才说过一句话,金矿的事情只能他一个人知道,他必须让王海明死,说明南郊荒地下面真的有金矿,王海明知道这个秘密。
我脑子里又蹦出诸葛蛮,那家伙曾经一个劲地追问我金矿在哪里,我决定试探一下,“吴先生,知道金矿的恐怕不止你和王海明,还有一个人知道。”
“谁?”
“诸葛蛮。”
“那个该死的盗墓贼在什么地方?”吴常月呼地一下子冲到我的跟前,朝丫鬟端的瓷碗里撒上一片玫瑰花瓣,先说了一句,“现在再喝就没事了”
然后,又重复刚才的话,“盗墓贼呢?他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被对方的举动整糊涂了,我指着丫鬟手里的瓷碗,“先告诉我,你朝里面放玫瑰花瓣什么意思?”
“我以我的人格向你保证,现在你再喝它,绝对管用,”吴常月嘿嘿一声,“玫瑰花瓣嘛,用来解毒而已。”
我想起柳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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