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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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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章 冤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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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在我国刑法上将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在判决死刑后设置两年的考验期。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考验期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考验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即使后续将减刑拉满,死缓最少也要坐牢22年。

    不过弓虽属于限制减刑,一般来说应该是两年的考验期+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总计27年打底。

    陈书在心里一算察觉到不对,疑惑道:“既然判了死缓,怎么可能在去年就给放了出来?这才二十年都没有。”

    小明长叹一声,遗憾道:“去年隔壁省抓到了真凶才发现是起冤案,所以给放了出来。没想到啊,没想到啊,转头就犯了杀人罪...”

    “二十年前的冤案,大概率是刑讯逼供了。”陈书放下筷子,跟着叹了一口气,“平白坐了二十年的牢,嫌疑人心里的戾气想必是极大的。小明,死者的身份我看也不用再查了,直接联系当年冤案的办案警察就行了。”

    顿了顿,朝温兆望了过去:“抓到人了吗?温兆,温兆,那个,人抓住了吗?”

    不知缘故,原本翻看资料的温兆此时有些呆愣,待得陈书连问两次才缓过神来。

    他将手上的案卷合上,点点头:“李大带队去了,只要嫌疑人没离开华国,哪儿都能抓回来。现在群里还没什么动静,估计不会有坏消息。”

    单位内定的主办民警不一定是抓捕民警,而抓捕民警也不一定是嫌疑人到案后的经办民警。

    “不会跑的。真准备跑,前面搞那么多的掩饰不都白浪费了?”陈书猜测归猜测,心里也是有些没底。

    而在正明区公安分局内部,没底的不止是陈书。

    最揪心的,当属刑侦大队长任国庆。

    一方面,他期待李梦带队的抓捕组能传来好消息,自己的心里也有些急躁。可他毕竟是单位的一把手,年纪也过了五十岁,总不能事事都冲在最前线。

    另一方面,他又怕希望落空,毕竟是命案。“命案必破”的宝剑可是直愣愣地悬在头顶,所以还得敦促着其他线索的民警继续工作,其中,自然就有陈书所在的刑科室。

    在刑大布置好抓捕任务后,任国庆也坐不住,开着警车又回到殡仪馆,停好车就来到了解剖室旁边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的几个人,原本神色轻松,见到大队长进来,神情陡然一紧,以为又发生了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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