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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三少的隐婚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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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帝后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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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还查了很多资料。

    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系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唐中宗时废狱丞。有府二十八人,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下。掌议狱,正科条。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以上论者,莅决。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十负为一殿。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掌率狱史,知囚徒。贵贱、男女异狱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评事八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录事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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