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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偷,你晾着他,不见他,他反而惦记。
只有费尽一番波折,得到的结果,才让人更有成就感,更加珍惜。
对于万蝶楼是否能扛得住惹怒一些人的后果,那不是李简之该操心的事情。
“至于绿腰跟琵琶姑娘,你们两个,我打算让你们做一个组合。
绿腰姑娘身体轻盈,当作掌中舞。
姑娘会轻功吗?”
绿腰犹豫了一下,偷偷看了一眼一旁一言不发的岚若颜,岚若颜轻轻颔首,这便是默认了。
绿腰松了口气:“不瞒公子,奴是会的。”
“那很好,到时候在你演出的瑶台上安装几道滑轨,为防万一,到时候还是需要给你吊个威亚。
别问我威亚是什么,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另外琵琶姑娘,你要扮演的是一个曾经为情郎送行参军的豪爽娘子。
从今天开始,你的装扮要改变一下。
按照这个,定做几身衣裳。”
李简之从袖子里掏出几页画纸,上面画的样式,颇有天策军娘的风范,看着便觉英气逼人。
“呀,这衣裳款式,倒是从未见过。”
“没想到公子画技如此了得。”
李简之自从修行了万人敌,对浑身骨骼肌肉的掌控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个强者如果连自己的身体都掌控不了,那何谈其他。
古往今来,那些牛人,无不是把自己的身体开发到了极点。
李简之上辈子学过画,但是并没有正统的训练,而是跟着自己的老妈学的,从小练的童子功。
上辈子,李简之的母亲,是个艺术家,国画造诣很高,收获过很多国际大奖。
至于老爸,嗯,是个厨子,早年间做过一回国宴,老爸因为这个事情,吹了半辈子。
李简之之所以穷困潦倒,跟同学睡地下室,实在是因为年轻人的叛逆,大学毕业,觉得自己能了,总想摆脱家里给安排的一切。
老妈觉得他有艺术细胞,让他当个画家,至于老爸,在京城开了一家私房菜,想让他接手。
为此李简之做出了第三个选择,当个社畜。
还有一点就是跟他合租的同学,家庭条件并不算好,这也算是给他减轻点负担。
但有些东西是从小就刻在骨子里的,比如画画,再比如做饭,他还没锅台高的时候,就被老爸带着做家常菜了。
虽说后来自己也没做过几回都是吃外卖,但有些东西会了就忘不了。
就在几个女人围着李简之的画品头论足的时候,李简之却满心怅然。
也不知道自己没了,老爸老妈怎么样了。
早知道会有这一出,那当初就该少点叛逆,多陪陪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