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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好听的歌曲、优美的旋律都能引起世人的共鸣。当然,明翘萝哼出的曲调自然不能让这两名冷血的能者想起自己母亲并感动涕零。但却引起了藏身暗处的某个人的注意。
这人自是没有听过这首曲子,却听着哼这首曲子的嗓音。
对嗓音对他而言好听极了。
所以他悄悄地跟了上去。
看准了时机,将地上捡来的石子突然朝其中一名猎鹰能者扔了上去。
他出手如电,飞出去的石子电光石火。
生长在草原的猎鹰营能者,本就是草原上的精英,听觉极佳。但明翘萝哼的歌曲让他们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且正好掩盖了石子的破空声。
因此,一名能者不幸被石子击中了脑袋,立马倒地。
另一名能者立即警觉起来,知道有人要救明翘萝,于是立即伸手去抓明翘萝。
明翘萝打人的功夫可能比不上对方,但躲避的功夫也算是准一流了。草原上的兔子即便被老鹰盯上了,也还能跑一段、挣扎一会儿。
就这片刻功夫,明翘萝闪身避开了对方的擒拿。
与此同时,藏身暗处的一把剑飞了出来,有如一道闪电,在昏暗的巷子里散发出光芒。
就连明翘萝都看得出来持剑之人这一招非常不凡,猎鹰能者自然也看得出来。所以他拔出了腰间的刀,全力挡下了这一剑。
使剑的是一名青衣书生,剑在他的手中像活了一般,一剑刺出,变化多端。
明翘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看到这柄剑像开花一样绽放出数十把剑来。
一同叮叮当当的声响之后,全力招架的猎鹰能者终究没有挡下最后一剑,身子一颤便倒在了地上。
青衣书生用帕子擦拭了剑身上的血,将剑入鞘,转身面对明翘萝,脸上绽放了笑容,正如刚才的剑花一样。
“明姑娘,你没事吧。”
这青衣书生,正是前往公主府的丰文才。巧的是,他在途中就遇到了朝思暮想的人。
丰文才看起来文质彬彬,弱不禁风,想不到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明翘萝不禁感叹:“丰公子身手如此了得,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明姑娘,此地不宜久留,咱们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吧。”
“这里还有安全的地方吗?”
“嗯,请姑娘随我来。”
还是在城东富庶之地,只不过这次不是在阴暗的巷子里,也不是在到处都是马蹄声不宁静的夜里。而是在一处灯火通明,富丽堂皇,茶香四溢的会客堂内。
明翘萝和丰文才正在喝茶,身边有丫鬟伺候,一个倒茶,一个手持蒲扇扇风。蒲扇浸泡过香水,扇出来的风带着淡淡的芳香,清凉宜人。
这座府邸的富贵,远在公主府之上,甚至不逊于王宫。
明翘萝来到这里时又吃了一惊,没想到丰文才在千里之外的天狼王都还有这样的富贵的朋友。
“这里的主人是谁?”明翘萝问。
“他来了。”丰文才道。
明翘萝朝着门口看去,一名身穿金色衣裳,在灯光下显得十分耀眼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此人一脸福相,满面春风,即便没有穿着这身华丽的衣裳,也能看出是个大富大贵之人。
最令明翘萝感到意外的是,这个人明显是兴朝人。兴朝人居然能在天狼国王公贵胄的地盘上起宅子,而且住的还很不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由此可见,此人的身份非比寻常。
丰文才已站起,明翘萝也不能失礼,跟着站了起来。
“丰公子,有礼了。”那人拱手行礼道。
“金老板,多谢金老板仗义收留。”
“丰公子客气了,这位是……”金老板的目光在明翘萝身上打量着。
“是在下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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