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七零嫁糙汉,知青娇妻灵泉养萌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76:萧明远下线二(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确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但我一直拿他当自己的妹妹,是她在我喝得半醉的时候勾引了我,我才跟她发生了关系。”

    “那天,高露露到公安局探望我,忽然对我说,她腹中怀了我的孩子。”

    “我当时有些难以接受,加上紧张,失去了理智,这才对她说了那些刻薄的话,将她推倒在地是我不小心的。”

    “呵。”

    这话恶心得楚云七当庭冷笑了一声。

    “萧明远,你的日记上可不是这么写的。”

    “你若是记性不好,要不要我去法官同志那里将日记本拿回来,当庭朗读一遍给你听。”

    楚云七眼神锐利,语气犀利,气势逼人。

    萧明远被她的气势唬得张了张嘴,半晌说不出一个字。

    楚云七不想浪费时间,直接将目光移回法官身上,掷地有声地开口:“法官同志,原告方申请重放刚才那盘录影带。”

    “准许。”

    法官开口,准许两个字一出,一旁的技术员立马重新播放那盘录影带。

    很快,黑白大幕布上再次浮现了高露露跟萧明远的身影。

    影像播放到一个地方后,楚云七沉声开口:“原告方申请暂停播放。”

    “准许。”

    法官允诺,技术员手指轻轻一动。

    很快,黑白大幕布上的人物停了下来。

    楚云七指着大幕布开口:“根据影像观察,萧明远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我家高妹子跟萧明远争执几句之后打算离开,萧明远害怕我家高妹子离开,于是追了上去一把抓住我家高妹子,然后用力将我家高妹子推倒在地,导致她流产。”

    一盘录影带播放了三遍,经过技术分析,法院方最终认定楚云七的辩驳。

    经过笔迹对比,最终也确定了红皮笔记本就是萧明远的。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下午三点半,建安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布对萧明远的判决。

    “经建安县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萧明远,男,1956年9月8日出生,家庭住址:南华市康乐街道民心社区15号,涉嫌故意伤人罪,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宣读完对萧明远的判决,高露露一只手抚摸着自己平坦的腹部,趴在楚云七的肩头喜极而泣,哽咽地开口:“宝宝,妈妈终于为你讨回公道了。”

    “对不起,妈妈没能保护好你,希望你投胎去一个好人家,下辈子幸福安康。”

    “一定会的。”

    楚云七轻轻拍了拍高露露的手臂,温声安慰。

    眼看萧明远被带走,她心头一阵畅快,嘴角露出了一丝灿烂的笑容。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