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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把两个女儿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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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宁为太平犬,不作乱世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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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利没有再像在江陵的时候,把自己扮成一个略有女象的公子,而打扮成了一个有些粗犷,方脸带棱角的武夫大汉,身上穿一身灰白色的紧身裤褂,外面罩着一件黑色的披风,虽然这会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三国时期可没有那么多的客栈给人投宿,也不可能处处都有人肯借宿,露宿野外都是常事,所以有一件披风,到了晚上,可以当被盖,当褥子铺,非常实用。

    他脚上穿着一双多耳麻鞋,腰间跨着一口最普通的腰刀,肩上扛着一条哨棒,哨棒的前端挑着一个包裹,里面放着些干粮,几件换洗的衣服和几串制钱,银子则在腰间的带子里藏着,都是剪成小块的,另外还在怀里揣了几件金饰,为得是应付突发的事件。

    丁利捡着清早启程,就向北而行,却不走新野那条路,而是向着襄乡而进,准备经过大复山,进入汝南,然后转路去许昌,因为新野那条路上,司马郎正带着曹军回去,虽然曹将不过只有几名,但是曹军却有近万人,丁利不想走这条路,免得和他们混到一起去。

    走了半日,天上的太阳出来了,这会是七月份的时候,太阳照下,晒得丁利浑身都湿透了,好在他带着一顶自己设计,让樊粟芳做出来的范阳笠子,大檐子把脸都给挡住了,这还好些。

    又走了一会,丁利实在受不了了,就找了个树萌的地,把披风解下来,铺在地上坐在那里,拿着笠子不住的扇着,这才消了些热气。

    正扇着的时候,对面一只野狗慢慢的走了过来,看着丁利,丁利也和它对视着,不时的呲牙裂嘴,发出低吼,那野狗和他站了一会,然后无趣的走了,丁利笑道:“这是看出老子是活人了,所以跑了。”

    他话音刚落,就见那野狗又转了回来,身后还跟着十几条野狗,丁利吓得急忙跳了起来,手里抄了哨棒在手,披风都顾不得捡起来了,就那样挥舞着:“别过来啊,老子可是百万军中,取得上将首级的,你们要是过来了,老子统统打死了下火锅。”

    狗也好,狼也罢,只要聚堆胆气立壮,于是一群野狗就对着丁利叫个不住,丁利猛的想起哨棒的作用,就把空心那面对着嘴,呜呜的吹响。

    声若虎啸,立刻传了开来,野狼吓得骨头都酥了,转头就跑,没一刻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丁利长出一口气,也不敢再在这里待着了,就把披风捡起来,卷吧卷吧裹在哨棒上,急急向北而走,心头不由得生出几分悔意来,就向系统抱怨:“都是你那个破枪给我害的,不然老子这会正躺在家里,和几个小娇妻打情骂俏呢,我告诉,你给我的东西要是不够好,回头我就把你卖了。”

    “宿主是不是以为可以坐高铁,吃泡面,一路看着手机的出门啊?”

    “啊呸!”丁利唾了一口道:“老子要想,就想着一路坐着飞机,看着美腿出门。”

    丁利向前走了一里多地,就见前面有一处村落,不由得一喜,就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向着村落而去,满面喜色的道:“也不用有什么吃的,只要能讨一口井里的凉水喝也就够了。”

    才靠近村落,丁利就觉得一阵寒气上身,本来的躁热一下散去了,他是上过战场的,知道这是死气,不由得脸色一变,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进了村口,整个人都僵住了,这里没有活人,遍地都是白色的骨头,一块块的被啃得干净,上面一点肉丝都没有,各家的门房都是畅开的,异常的寂静笼住了这个村子。

    丁利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下来,可是这样的情报景却从来也没有看到过,他读曹操的诗说‘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还只是看到纸面上的意思,没有真正的却体会过,到了这一刻,他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无端的寒意,就像暗流的潮水,一下就把人给淹没了。

    几声响声,丁利看到一群野狗也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立刻就明白了,这些骨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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