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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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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不懂珍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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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张,葛春兰为首届镇长,自然也是会领导,一票顶两票配合否决权,可保证葛家的绝大多数利益。

    剩余坐席八张,葛家占三,海家占二,林家,白家各占一,最后一张为村内小家族占据。

    在这种配置下,只要葛家族人不行倒行逆施之举,葛家人便可一直享受葛家村的发展红利,反之琼海只需要在镇长位置上换人,便可以对葛家村进行有效控制。

    上层框架确定,配以权责上的明确,葛家村便可以运行起来。

    财权,分田税和商税。

    土改后的田税,以田亩收税,不再以人头,粮食为计,田税土地使用分综合进一!

    
    莫要觉得百分之二十就很多,朱允熥是要搞事。

    实乃百分之二十在古代已是一个良心价。

    以洪武年收税方式,配合要交给皇室的赋税,均衡考量之下,自耕农每年所需缴纳的税收为产出的四成,佃农的赋税虽由地主的缴纳,可需交给地主普遍在年产的六成左右,少数地区甚至达到七成。

    收了这百分之二十的田税,斩掉其他乱七八糟的杂税,还能留八成口粮,这已经不是良心不良心的是,而是历朝历代都不敢有过善政。.

    至于为什么不再降,降到百分之十,百分乃至更好。

    非不想而是不能。

    往大的说是粮食安全。

    中等意思是大食堂包办了吃食,再又八成产出,老百姓不仅能过自己的小日子,还能过的很好。

    再小是琼海全国范围私有土地更多,试点刚开求稳为主,真要降的太低,恐生出麻烦。

    同时这百分之二十,琼海也不会全收,只会拿走一半,剩余一半将建立义仓为防备荒年所需。

    商税同理,试点村落可截留三成。

    截留下来的税收,为村镇自用部分,当然这些部分是需查账的。

    财权之后为治权,此治权只有行政权,警监体系,司法体系,皆会在村中驻点,剩下的才是自治。

    明确权利之后,自然少不了下放的政策。

    葛海村的方向是土地联产经营,乡野农村乐,前者大多数土地将承包给葛家村村民,以农垦军团模式进行运行,优先考虑有在农垦军团内做事的农家女,一次承包至少十年,前期投入可申请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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