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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被风吹散,澄莹的月光流淌在森林里,像水一样流过江存幽熟睡的面容。
“成了。”江存幽睁眼,甩了甩长发,“真是一场好梦。”
他苍白的脸暴露在月光下,看上去比白天更柔弱。
运气不错,居然让他找到了那个特别的女孩。
“成仙,成仙。”江存幽哼着,“不枉我吃了那么多人。”
累累白骨垫脚,方能触碰到一线契机。
不同人眼中的世界当然是不同的。
像玄月山庄的门人,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乱七八糟的术法一股脑的扔进藏书阁里,藏书阁门口除了一个年迈到快要睁不开眼的糟老头子以外再无他人,连宗门里饲养的兔子都能钻进钻出。
在他们看来,生活是得过且过,顺其自然。
很好,这是多数人的天性。
朝廷那帮上位者呢?
他们眼里人是分三六九等,尊卑有序的,平民、仆役、商贾属于卑下之人,不值一提,而公卿大臣,达官显贵这些位高权重者是尊崇的。
他们的世界充满少数熠熠生辉的“美”,和大多数灰色的“丑”。
说完了正道,那魔道呢?
挣扎求生,身如浮萍。
早上还在大口喝酒,指不定晚上脑袋就掉了。
有些家伙作恶可能是形势所迫,比如打小便被魔修捉了去,世界没给他别的选择,于是一生都活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
也有人生来本性如此,他就是喜欢积恶,改不掉了。
江存幽并非在为同道开脱,人各有各的活法,无论哪条路在他眼中都没区别,全在吃人。
他的世界是明码标价的。
每个人,每件物,上面贴的标价江存幽都看得清楚。
他一步一步,一步一步,吃了不知多少人才爬到如今的高度。
至少在南疆,没人可以动他。
围剿?
一心躲藏的话,他能藏到天荒地老。
现在,江存幽不满足于天人境。
信仰之力的收集,加上灵气复苏带来的天地大变,让他停滞已久的修为动了动。
更别说他还找到了灵气复苏的源头。
“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暮晚君呢……”江存幽掰着手指。
“就这么定了。”他笑了一下。
方闲放下手里的剑。
他暂时想不出合适的话语来反驳江存幽,甚至隐隐有些认同对方。
世界在“吃人”。
权贵们为了意气之争砸珊瑚,铺锦缎,穷奢极欲,这些钱是从百姓身上榨来的,敲骨取髓。
权贵吃商贾,商贾吃工匠。
方闲改变不了什么,于是离开朝歌,连洛阳都不去了。
可远离繁华之地后,他刚入南疆,便碰到了江存幽。
江存幽吃人吃的更狠,连渣都不剩。
江存幽最后那道目光是投向夏叶的,他想吃掉女孩。
地上爬行的凡人还在舔舐泥土上的血液。
方闲别过脸,不忍再看。
他无法复活死去的人,但他能杀了江存幽,帮人报仇。
吃人理应支付代价。
既然江存幽如此信奉那套“吃人”理论,那他作为更强者,自然可以“吃掉”江存幽。
三界无安,犹如火宅。
不想待在人世,那便送你去地府吧。
“走了。”方闲拍拍女孩的肩膀,帮她抹去影响。
夏叶看到的仍是正常村落,只是不再干渴。
清澈的眼睛没必要染上尘世污秽。
方闲赶到无明寺时,正殿内靠在书架旁的那个男人已经奄奄一息。
“你叫什么名字?”方闲撑开他的嘴唇,往里塞了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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