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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婆不清楚自己的丈夫为什么那么关心翁主,不过她也不管这些,她想的是只要老鲁好好跟她过日子,养活她前头死鬼的一双儿女就行,其他的随他的便。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使她丈夫说啥她听啥,第一时间把得到的消息告诉了丈夫老鲁。老鲁由此开始寻找我的下落。
我在哪呢?
秦启艳贵为国公夫人,阴私肮脏事做的肯定不少,手里人命案也是有的,可真要让她立时三刻弄一具尸体替换婴宁骗过儿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她的想法是,把婴宁受煞气控制的事告诉儿子,弄一具尸体毁容毁皮肤冒充被刘道士驱魔后的婴宁。至于小婴儿,更好办了,留下一个稳婆告诉儿子真相,把“死婴”以除妖为理由直接烧了,之后掩埋在田庄里,给儿子留一个念想。
不是她残忍,是作为当家人她必须这么做。
婴宁受邪祟入侵的尸体,不可能埋入沈家在梁城南郊的墓地;出生即死亡的婴儿也不可能入祠堂埋墓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她不能因为这两个是她儿子的心头好,就没有原则的大开方便之门。
规矩就是规矩,可以变通,却不能打破。她的变通就是替换婴宁的尸体,在田庄里为婴儿立一个碑让儿子缅怀。
她自认为她做的够通情达理了,至于说婴宁会不会怨恨,那不是她操心的事。婴宁本就是草原上的一具孤魂野鬼,不是她沈家人,她看在婴宁为她儿子逆天改命的份上允诺两人的婚事,已经是开天恩了,谁料想婴宁自己没福享受不起,那怨谁!
真要怪就怪婴宁自己福薄好了。
她认为她认为的都对,压根没想过婴宁的感受。不过也对啊,死人会有啥感受?问题是我没死!
我死不死都不重要了,问题是老鲁为啥认定我没死?
纵然是我“没气”了,国公夫人也没有薄了我的待遇,这一点她做的很漂亮。
我的身后事都是按照沈家儿媳妇待遇操办的,简朴又隆重,该有的礼仪都有,缺的只是吊唁这一块。我没有娘家没有亲朋好友属官又都一个也不在,且还未正式嫁入容国公府,沈家能出头以夫家的名义给我办丧事,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当然,这不是给我面子,是为了维护沈梦墨三元及第的形象。我和三衙内的亲事在筹备中,不管府内还是府外知道我们在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我“死了”容国公府不管加永玛也要管,加永玛是容国公府的大儿媳妇,在外人看来,加永玛管和容国公府管又有什么区别。
我“死后”“尸身”入殓,棺椁不是放在容国公府,是拉去南外城的沈家老宅停放,丧事也是在那边进行。这时候三衙内醒了,我的“尸身”也是在这档口被偷换的。
国公夫人的吩咐是“把鞑丿子烧了,烧了干净,一了百了。”
负责处理我“尸首”的府兵,把我拉到梁城东南郊的火葬场,交了火葬钱人就离开了,并没有守着亲眼看火葬场的人烧我。因为火葬需要排队啊,他们觉得丧气,不愿意在火葬场多待。还有就是他们是跑腿的,并不清楚送的尸首是纳姆翁主。
梁城人口众多,每天因为各种原因毙命的人不计其数,这些死人里许多是外乡人,他们在梁城没有墓地又没有钱存放在义庄,加上落叶归根的观念,他们的亲友会把故人带回家乡安葬。长途跋涉带一具尸首不容易也不现实,于是人们选择火烧的方式处理尸首,之后再带着骨灰回家。
梁城这么大的城市,每日需要火化的尸首不计其数,又是牵涉到人命的事,东京府在梁城东南角设置了专门的火葬场,并且严格登记死者的信息,以免发生人命案的事。所以在梁城想要偷偷摸摸处理一具尸体,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不是挖个坑埋了就行的,要去衙门里备案,开具死人的证明文具。
当然,对于特权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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