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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假装矜持,略微低了低头,含羞道:“我是会写梁字,可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我?”
三衙内被问住,眼睛滴溜转了一下,同样也不能完全确定一定是,犹豫着问:“随嫂嫂一起来的草原翁主还有其他人吗?”
“没,好像就我一人。我之前住在天波杨府,最近才迁居贵府。”我玩味的意思颇浓。..
“那就是了。”他双手合击,眼神坚定,“赏花会上写簪花小楷的也就一位,除了你没跑了。你……您的字写的真好!”
“哪里哪里,和你们梁人比差远了。”我想起来自己练字也就是几个月的事,全部功劳还是得益于宿主,真心有些惭愧。“写的不好,让衙内见笑了。”
少年郎腼腆羞涩,双手合用摇摆:“不不,您写的很棒。”
恐怕我不信,坚定的态度极度认真:“真的,真的,比……比我写的都好。”
感觉说服力还是不强,增加砝码:“您信我!您一位外帮的翁主,能写我们的字已属不易,再写的这么好,让我都……都汗颜,感到自惭形秽。”话没说完,面孔再次粉红扩展到了耳后。
他这次的面红耳赤已经重于粉红,嘴唇和耳尖部位出现深红的迹象,和其他部位偏白的肌肤对比愈发明显,让我微微惊呀,不理解他为何莫名其妙发窘,好端端的话怎么会引起他巨大的反应。
少年天性,还是初见生人的懵羞?
搞得我也跟着小紧张,暗道千万别把他惹哭,那就不好玩了。
忙说:“我信,我信。”
情绪会传染,面孔也会传染。我的脸竟也莫名其妙随之发烧起来……不知是天气炎热的缘故,还是其他……
故作谦虚:“那天……用小楷字体誊写词,我不知是否合适。很惭愧我只会一种书法字体,如果写错了的话感觉好丢脸。”
“嗯……”
他沉吟下,神情转为严肃,一板一眼道:“前朝盛行隶书、行书,我朝视楷书为最佳。若不是书法展示,诗会誊写诗词一般会用大楷。诗词一般字少,大楷字体稍微大一些,书写后整体纸面效果看上去较为和谐。而用小楷书写的话,整张纸观感就不如大楷,会显得不够大气。”
“呃,我不是说您写的不好,您一位草原来的,能写那样好的小楷已属不易了,再要求您用大楷或其他字体书写,就是苛刻了。”
感觉闯祸了,眼睛向我坐的方向偷偷瞟了几瞟,似是怕我在意。
我当然在意了,笑容勉强僵在脸上。
我本意是假装谦虚下,谁料想他会真的指出来,我能高兴才怪。
多心地怀疑他是要当我面炫耀他的才学,还是想把我赶走他好独霸凉亭?
我知道我的字能被传扬终究还是借了容国公府的势。宿主的身体我已接管,延续宿主的能力终有限,我不过是练了几个月的字,字再好能好到哪里去。
赏花会结局虽说和我原想的出入不大,可当面被人揭穿,纵然是百年的我面子和自尊心也会挂不住。
心中不爽行为上也带出来,带着哀怨的眼神看向三衙内,内心想着怎么编排他找回脸面。
年龄小不代表就该不会说话,他这样说让我怎么和他友好的交谈下去。
好在三衙内的情商也不算太低,他察觉自己话头不对,不自在的扭动下身体,双手下垂互搓,极力寻找脱罪的借口。
“您用小楷写的词我见了,纸张布局上位置居中,字与字之间的距离规整,规避了字小的缺点,反倒是更加衬托出簪花小楷柔美清丽的风格,与那首词本身的意义交相辉映,自成一体。字衬词,词达意,更能表现那首词的意境。”
总算是圆回来了。
我能察觉到他深呼出了一口气,神情较之前轻松,连带着凉亭里的燥热也跟着去了三分,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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