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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说到:“好了,陈县尉。此案我接手了,你不用管了。”又示意李刚:“你来展示一下你的断案能力吧!”
李刚点了点头,向榻上尸体走去。手一摸,冰凉僵硬。应是死于两个时辰前。端详了一下尸体,说:“死者应死于丑时。据《洗冤录》记载,凡服毒死者,尸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而此具尸体完美符合书中所记。”
徐岵奏点了点头,又忽然问道:“《洗冤录》又是何书?竟对验尸有记载?”
李刚暗叫不妙,《洗冤录》是宋慈写的,唐代还没有。李刚摸了摸耳垂,搪塞道:“是师父写的!”
徐岵奏哦了一声,向尸体俯身望去。扳开了杜谷的嘴巴,闻了闻,差点吐出来。调整了一下呼吸说到:“死者生前晚饭应吃了狗肉和鳝鱼,二者相互反应产生食物中毒。而丑末正是人充分吸收消化完成的时间,加上死者年老体弱,是食物中毒无疑了!”
陈藏器听完又是摇头又是叹息,搞得徐岵奏一阵心慌。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注释一:三原史称“甲邑”,隶属于陕西省咸阳市,古称“池阳”,位于关中平原中部,为古京畿之地。属于京兆府下一县。
二:陈藏器(约687—757年),四明(今浙江宁波)人。唐代中药学家。
开元年间(713年至741年间),任京兆府三原县尉。以为《神农本草经》虽有陶(弘景)、苏(敬)补集诸说,但遗逸尚多,因汇集前人遗漏的药物,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撰《本草拾遗》10卷(今佚)。
三:万年县:京兆府府治。长安城,皇宫所在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