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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熟人作案的方向引?”
“这个,就是问题的关键了!”
王庭:“误导调查局,有这个可能,但概率比较小。
原因就在于受害者已经死亡后,凶手在班顿胸腹和四肢头颅上补的六十几刀。
秦名和宋老哥应该发现了,这六十几刀的伤口大小和深度,全都非常惊人,似乎凶手每一刀都是为了要班顿的命,但这个时候受害者已经死了……”
秦名:“群主说得没错!
在肾上腺激素的刺激下,凶手劈刺出三十多刀后,体力肯定会严重下降。
再加上后六十刀如果只是为了误导调查局,那这个时候的凶手,心理上会产生一丝非常微妙的变化,通常不会像一开始出刀杀人那样全力以赴。
所以!
正常来说,后六十刀的伤势,应该相比前三十多刀,有比较明显的减弱。
但本案里,伤势的减弱,很不明显。
而要造成本案里后六十刀的伤势,凶手只有全力挥刀劈刺,甚至强迫自己用力挥刀才有可能!”
宋铁面:“还有一点!
如果凶手劈刺九十八刀,是为了误导,那三十多刀受害者死亡后,凶手就会放松警惕。
甚至,由于体力、精神消耗过大,开始休息。
就算不休息,之后的出刀时间间隔,也会有明显的增加。
但从伤口来看,本案并不是这样!
后面六十多刀的出刀速度,没有明显的减慢,由于出刀太快,我们甚至判断不出刀伤的先后顺序,只能估计出大概情况。
如果仅仅是为了误导,凶手恐怕做不到这种程度。
我个人猜测,出刀时,凶手是怀着极大的个人情绪的。
甚至,这种情绪在受害者死亡后,依旧没有得到释放,这才补了后续的伤害!”
听到两名法医的结论,侦探们都接受了王庭的说法——
凶手劈刺九十八刀,不是为了误导!
可如果不是误导,凶手又和受害者没有任何接触,那是什么支撑着凶手,全力、快速的劈刺出九十八刀?
作为犯罪侧写师的方沐,惊讶开口:
“会不会是……情绪转移?”
情绪转移,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防卫机制!
一般是把对某一对象的愤怒、仇恨或者喜爱等感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办法直接向对象发泄或传达,转而将这种情绪,转移到另一有相似特征的对象身上。
这种机制,在刑侦过程中,也非常常见。
“这也是我的猜测!”
王庭留言:
“结合班顿被杀案的信息,假如本案是交换杀人,那凶手劈砍九十八刀,几乎只有一个可能——
凶手将对某个人的巨大仇恨,转移到班顿身上!
那现在的问题是,班顿和凶手仇恨的那个人,有什么相同特征,令凶手可以将情绪转移到他的身上?”
王庭刚刚说出问题,侦探们就同时反应了过来——
家暴!
大家已经仔细阅读过班顿的资料,其中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家暴!
另外!
让大家把嫌疑集中向查莉的,也是家暴!
而一名家暴受害者,和另一名家暴受害者,交换杀死对方的丈夫,逻辑上也是非常合理的!
王庭继续补充:“大家应该都想到答案了。
如果凶手也是家暴受害者,也能解释之前秦名提出的一个小疑点——
从班顿的伤势来看,凶手和班顿有很大的仇怨,但在行凶时占有完全优势的前提下,凶手为什么没有折磨受害者,而是通过多余的劈砍泄愤?
按常理来说,折磨受害者,应该更能泄愤……”
秦名接过话头:“群主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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