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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间,是大家一掷千金的时刻。”
“但,今天媚娘想要换个有趣的玩法。”
“即兴作诗,哪位公子的作品要是入了媚娘的眼,今夜把酒言欢的便是他。”
媚娘作为花魁,就算是老板娘都要给她面子,所以媚娘提出什么要求,老板娘都不敢劝阻,也不敢否定。
任由她任性。
场下,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自然是一些兜里不太充足的公子哥,他们每一次来,心心念念都是想要与媚娘共处一室。
奈何,兜里的钱财与别人相比,完全没有叫板的机会。
如今,把金钱改成作诗,他们感觉机会来了。
忧愁的自然是那些一点没有才气,但却十分有钱的公子哥,今夜看来又没戏了。
至于霸王硬上弓,没人敢在春宵阁做出这等事来,因为春宵阁的背景也不小,若是真招惹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媚娘在戏台上,没有任何表演,琴棋书画跳舞唱歌这些她都不会在公然场合表演。
想要看到她的才艺,除非能进入她的闺房。
台下,不少人开始作诗,有的是用口念诵,有的是用狼毫写在宣纸上。
这场面,马上成为了一个读书人的盛会,有人在挠头,有人在原地踱步,都想创作出一首好诗赢得美人的欢心。
只是,人虽然多,期间也出了不少诗词,但都是一些平庸或者狗屁不通的作品,没有一首能入媚娘的眼。
对此,秦天没有想法,反而还感觉有些没趣。
站起身,秦天将手搭在白小醇的肩头,将他体内的酒精驱散。
从昏睡中醒来的白小醇,看着周围的场面,迷迷糊糊,嘴里不停念叨:
“我是谁。”
“我在哪?”
秦天没好气道:“你是迪迦,你在书院参加科举。”
白小醇一个激灵醒转过来,看着秦天尴尬的挠头,抱歉道:“兄弟,实在对不起,我这酒量实在太差,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不知道。”
作为白狼帮第一能喝的,白小醇酒量其实不算差,只是遇到了秦天,才会显得他的酒量很无能。
秦天摆手:“无碍,撤吧,这儿没什么意思。”
“好,那就撤了。”
嘴上说着,白小醇心里还是感觉有些可惜,好不容易到了这个地方,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这下就走了?总觉得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