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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二人说着话,赶上了队伍,很快远去了。
一旁小巷里,丁荒走了出来,在雨水中仔细嗅了嗅,自语道:“不错,味道很鲜明。一两日之内,只要此人的伤口没有被法术净化,只要他在附近山上,我就一定能顺着气味找到他!”
原来丁荒刚才把右手上的食尸鬼之血注入了一丝到那汉子的伤口里。
食尸鬼是僵尸的天敌,他对此血异常敏感,隔着十几里地都能感应到,气味分子沿路弥散,附在树木土石上,他也可以轻松闻出来。
总之,那汉子身上不断散发的食尸鬼气息就是路标,可以把丁荒引到对方的大本营去。
在县衙探查到了重要信息,丁荒急忙赶回客栈,翻窗进屋,见对门的三个家伙还在睡觉,暗暗松了口气。
掩息袍水鬼皮的细密茸毛能防水,但丁荒身上还是被弄湿了。
为了不让人看出破绽,他走出门,脚踩在水洼里,装作心事重重的样子在屋檐下踱步。
刚出来没多久,就见院门被人敲开,那秦班头带着一伙衙役气势汹汹的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