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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处于离魂之态,魂魄不能躲在躯壳中避光,等于直接暴露在阳光下,不怕才怪。”
丁荒呼了口气,又道:“这种状态,会持续多久?”
“那要看你自己的情况了。”
丁丧道:“融合快的话,三两天就可以了,慢的话,十年八年也不一定。还有更倒霉的,身躯和魂魄不但不能融合,还在不断分离,最后魂消魄散。”
丁荒抬头看了眼初升的太阳,很是担忧:“清晨阳光就让我这么难受,等到中午,岂不要被晒死?”
丁丧见他脚步踯躅,转过身来说道:“其实你的离魂情况并不严重,是你太过饥饿,魂魄虚弱,所以才捱不过阳气。只要喝饱了血,在大太阳下行走一天也没问题。”
“我还能坚持一会。”
丁荒也感觉神乏魂虚,催促道:“昨晚你说的能饱饮禽兽之血的地方在哪里,快快走!”
“嘿嘿,快到了。”
丁丧对他咧嘴一笑,招手道:“跟我来,保准让你吃到心满意足。”
转身就往一条街上拐去,丁荒也急忙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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