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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证部。
周瑜出了现场回来就来找了高级化验师高彦博,这个案子是他们接的。
周sir,这些呢,就是从现场拿回来的一部分证物,还有这些是对应酒店房间位置的照片,你可以先看看。高彦博为周瑜介绍了下情况。
带回来的东西不多,除了一些细致的头发丝,床上采集到的皮肤碎屑这些。
剩下的就是酒店里的东西了,卫生间的梳子啊,毛巾啊等等。还有两只高脚杯,半瓶的红酒,当然发现的那包毒品肯定也在这里了。
每个厨师的手法不同,所以做出来的东西配比也会有些不同。
化验毒品的意义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记录存档,两种毒品的成分配比如果完全相同,那就证明是出自同一批,同一个上家手里。
周瑜拿起照片每张都仔细看了下,在脑海里根据酒店房间大致的还原着它们的位置。
高sir,你就说说目前有什么发现吧。周瑜放下照片笑了笑,直接问向高彦博,与其看的那么累,问向这个法证机器不就可以了。
高彦博点了点头,拿起一张照片,上面是拍的一个茶几,周瑜记得这个茶几是在客厅的位置,旁边还有张大的沙发。
照片里的茶几上面还有一瓶红酒,两只杯子,肉眼能看得出来,两只杯子底都有些红酒渍,这就说明是使用过的。
那好,那我简单说一下。
根据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中的性罪行的规定,任何男子***一名女子即属犯罪,一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终身监禁。
而判断的依据就是罔顾该女子是否对此同意即为成立。
所以我们化验的目的就是来证明这位女子同意或者不同意。
我看过那个女人的口供,她的说法是&lso;她当时在酒吧喝完酒之后就昏昏沉沉的失去了自主意识,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rso;。
而证物酒杯经过化验,上面只有一组指纹,并且该指纹不属于报案人。
两只酒杯上面都没有报案人的指纹?周瑜闻言不由得挑了挑眉。。
对。高彦博轻笑:欲盖弥彰。
不属于报案人,那也就是说证物酒杯没有碰过了。
但是现场偏偏有两只杯子,看起来还都是喝过的。..
这事情可真有意思,高彦博形容的真贴切,欲盖弥彰。
还有别的么?
这只是一项,证据么越多越好。
高彦博拿起了毒品的照片:还有就是关键的毒品了,巧的是这个毒品的包装袋上也没有报案人的指纹。
也没有?这家伙可真行。周瑜都想笑,这家伙蠢的可以啊。
真真的银样蜡枪头。
老爸是总警司,怎么就生了个这么蠢的蠢货,还装的一本正经。
完事后怕被告,灵机一动,知道布置现场做伪证,却对于关键性的指纹这些一窍不通,也许他只以为随随便便栽赃就能成事吧,真的够蠢。
白生在警察家里了。
高sir,你是不是知道这个男子的身份?周瑜突然想到,眼神莫名的看了过去。
高彦博点了下头:案子发生后,我们法证抵达现场,搜集完证据,我接到过电话。
这就难怪了,难怪梁sir会委派这个任务下来,还是知道的太晚。
如果他的儿子,这个梁永辉稍微聪明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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