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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时将尽,临近哺时,快到了野鸡进食的时间。
按照风不破教授的办法,判断过时间,轩辕承烈缩回了脑袋,摇动着,驱走酣睡后的混沌,打起了精神,开始了狩猎的准备。
腹中又有了饥饿的感觉。
鸡汤已经凉了,不过,却不敢用火热了,草窝里只能容的下一个人,窄小,用材还都是易燃的草木,点燃后,只怕鸡汤没热好,草窝却变成了一根硕大的火炬。
也不敢在野地里生火,没有风,枯枝燃烧之后的味道不会很快散去,那些前来寻食的野鸡,闻到了味道,怕是不肯轻易近前了。
轩辕承烈只能忍住了肚子里的焦灼,将鸡汤含在嘴里,用口中的温度温暖了,待一口口冰凉有了暖意,才吞到肚子里。
手炉也塞进怀里,隔着小衣,放到下腹的位置,暖着感觉到一串冰凉快速滑落的肠胃。
风叔说过的,野地里生活,最怕的是坏了肚子,一旦出了那样的问题,消耗的体力没办法及时补充,人不死,也会丢了半条命。
风叔用的猎弩上弦就是麻烦,他自己仗着臂力强劲,一根弩弦上的轻松,自己身小力弱,即便使足了全身的气力,也只能将一张臂张弩,变成了蹶张弩。
回去以后该想想办法,做一个器具,让上弦变得轻省些。
思想着,坐下了,抓了猎弩,轩辕承烈手脚用力,身子尽力伸展,几近躺平的状态下,才听到机括锁定弩弦的那声轻响。
摆正一大一小另外两架猎弩,又试验了几次,觉得已经能够最快速度的取过来施放了,轩辕承烈端起了放在脚边的小弩。
口中,吹响了桃核磨成的野鸡哨子。
这还是风叔刚到家中做护卫的时候教自己做的,真没想到,一个没用的桃核,用石头打磨后,戳出两个小孔,居然能模仿了母野鸡求偶的声音。
可惜,这些生活的本事没有教授自己多少,只是一味的逼迫着习练武艺,打熬身体。
要是这种本事多教些,自己哪能对着家中的艰难束手无策,只能狠心看着风叔硬挺着病体,看着茗娘日夜织布不肯歇息。
今天是正月十七,出来两天了,也不知道自己走前用三只野鸡换的那三斤小米还剩下多少。
大半,还会剩下许多。
风叔没有受伤之前,家里没有这么难熬的时候,那对没有血缘的男女亲近就节衣缩食,把粮食省给了自己。受伤以后,没了打柴这项收入,他们就越发的节俭,风叔伤了以后,一天只吃一碗稀粥,茗娘甚至连一碗都吃不完,都是拿汤水在糊弄着。
现在,自己偷偷离开绿安,跑进山里,尽管留了书信,但是风叔和茗娘注定不会如自己所愿,任由着自己在山中捕猎,担忧之下,他们只怕连饭都不会做了。
那两个好人,一个有养育之恩,一个有教诲之情,比别人家的父母好了很多,十四年了,都没打一下自己,犯了错,茗娘只会哭泣,风叔也只会逼着自己多练几次武艺套路。
他们心里都把自己当做了儿子,比亲生的还亲,可是什么时候能在口中也让自己做了他们的儿子。
茗娘已经允许自己称呼她娘了,虽然前面缀着一个茗字,叫起来很是别扭,但总归接受了自己的改口。
风叔呢,什么时候能允许自己叫他爹呢。
他的精囊受了伤,不会再有子女了,能给他养老送终的,眼下看来,只有自己了,难不成,等他百年之后,自己给他出殡送葬的时候,穿了孝子装束,披麻戴孝,还要叫着风叔吧。
都是这个劳什子的勋贵身份害的。
祖上为国立有战功,得了勋贵爵位那是应当应得,可是自己呢,白捡了这么个麻烦,当不得饭吃,当不得衣穿,也换不来汤药钱,还把本该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硬生生区别成了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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