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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模拟经营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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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他们眼中的男女平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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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

    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至死者,绞。

    殴伤妾至折伤以上减,殴伤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妻殴伤妾,与夫殴妻罪同,亦须妾自告乃坐。过失杀者,各勿论。】

    这上面是丈夫对妻妾家暴的惩罚。

    虽然说按照伤情判定罪名,但这都必须妻子自己去官府告状才能将其丈夫论罪,也即一般情况下,是妻不举官不究。

    同样如果打死了妻子,除非有好心人或者妻子娘家人去告发,不然就这样过去了。

    就算有人告发,若是丈夫证明是过失杀人,那罪名就要重新判定。

    过失杀人这个定罪,其中的灵活性可太高了。

    除了丈夫打妻妾,还有妻妾殴打丈夫的惩罚律法,惩罚与之相比,天差地别。

    【妻妾殴夫:

    凡妻殴夫者,杖一百。夫愿离者,听。须夫自告乃坐。至折伤以上,各加凡鬬(斗)伤三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

    若妾殴夫及正妻者,又各加一等。加者,加入于死。】

    光看第一条,就知道其中不平等之处。

    凡是妻子殴打丈夫,不管伤势怎么样,先打一百杖。

    后面更有绞刑,斩首,凌迟处死。

    在方岚看来,这个律法有同没有,对于当朝女子来说没什么区别。

    先不说两者惩罚条例之间双标之处。

    首先在这种时代,让女子去官府告发丈夫,面对着一群与丈夫一样的胥吏,这个可操作性基本为零。

    就算有勇敢的女性站出来状告丈夫,也未必能够顺利进行。

    这个年代被家暴的女子,都是忍过去,能活命就忍着,被打死也算是解脱。

    连当朝的律法里,把妻子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别说人权了,她们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那些出身门阀士族的贵女们,若是门当户对,又有个强硬的娘家,这种情况比底层的女性要好上许多。

    那么这种环境下,普遍都是文盲的百姓,拥有着不认为打老婆是违法行为的想法,也能够理解了?

    不顺心打老婆,

    喝了点酒打老婆,

    生不出儿子,打,

    看不顺眼,继续打。

    只要打不死就继续打,在某些人看来,如果不是娶妻太难,不敢打太厉害,怕打死就再也娶不到妻子了,也许早就把他的妻子打死了。

    只要不是当街打老婆,基本没什么人会管这事情。

    就算是当街打,路人也只会说有伤风化,让其回家关门再打。

    所以赵家这事件,往大来看,是这一整个封建社会的问题。

    在方岚连续这么长时间,对于男女平等一事中不断表明态度,这些人依旧敢这么这么做。

    就算张翠翠是管事,手中有一些权力,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样,只是一个女人而已。

    是他们嚣张吗?

    是他们不怕方岚吗?

    不,

    他们是怕的,不然赵家人也不会在云清说要上报监察队时,就想着逃跑的事情。

    为什么怕还要去做?

    因为从根本上来说,他们并不觉得做错了什么。

    男女平等。

    让女子同男子一样上官学,他们鼓掌叫好了啊。

    让女子可以出门经商,拥有自己的产业,立女户。他们也同意了啊。

    让女子可以做官,成为士族,他们也答应了啊。

    在他们看来,这千百年来,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朝代,像现在的朝代这么男女平等过了。

    他们多宽容,多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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