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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吟诗了么?
场中所有人都拭目以待,唯独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孩子,脸色古井无波。她偶尔伸手,敲击桌面,菜盘子,夹起一块她并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菜,送入嘴中。
哦~原来是块肉!
金淋!
这儿没人特殊照顾她,包括姚嫣然,李丰年,都不管她如何夹菜什么的,全然将她当作一个正常人看待。只有一些她实在无法做的事情,才会有人帮忙。
先生要吟诗,她侧耳听着!
先生的诗文固然一绝,但,咬文嚼字的,也只有那些酸腐的文人,会时常挂在嘴边感叹。
他们这些人,身在江湖,不离江湖。江湖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冷暖。
二月,苏苏,金淋,都是这江湖人。有时候他们杀人如麻,有时候他们心细如发!
一如苏苏,她可以因为李丰年没将她倒的水喝完,生气一整天。她可以每时每刻都带着糖葫芦,时而舔上两口,不觉得烦。她也可以,将敌人的头颅斩下来,任它鲜血四溅。
李丰年沉吟片刻,笑道:“二月,苏苏,金淋,还有没来的宁无缺,新颜。甚至,宋青山,这些时日以来,若没有你们护在我左右,恐怕我早已死了千次万次!”
“今儿个,是家宴!”
“你们都是我的家人,亲人!包括夫人,也对待你们极好,像是自己亲人一般。”
“今日这首词,为送给你们!”
“侠客行,赠二月!
景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轰!
起先不觉得如何惊艳的二月等江湖高手,在那一瞬,均是眼里有了光。而金淋,更是呼吸急促起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师兄,我好喜欢这一句!不知为何,总觉得,这就是我们这些人所作之事的意义!”苏苏兴奋的说道。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嘶~
那一瞬间,二月苏苏他们寂静了下来。二月猛地灌了一口酒,拔刀而起,沉声道:“说,你要砍谁,我去替你砍了他!”
李丰年:“……”
入这江湖,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拯危济难,入世立功。为的是追求大义,淡泊名利!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入这江湖,就等同于入了这快意泯恩仇的世界。不知何时起,二月,苏苏,金淋他们,心中却是有了羁绊。有了羁绊,便不纯粹,不纯粹,修为便再难以精进!
二月想起了在南山脚下扫地的那个女人,那个女人,为他扫了数年的地。而他,现在却不曾回去看一眼。此事已成心结,以至于,他早已失去了不畏死的勇气!
至于苏苏!
苏苏则是想起了那天在金矿山脚下,背着李丰年,一步一登山,听他念诗,听他念那云想衣裳花想容的场景。
那一天,苏苏格外的开心!
至于金淋!
金淋心中早已暗下决心,此生,怕是要跟着先生了。相信她父亲金将军在天有灵,也会感到欣慰!
“好一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好诗,好诗啊~”
笑声传来,一行人来到屏风之外,为首那人拱手一礼,笑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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