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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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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产品VS作品(续)(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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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产品的不成熟……”

    按照“懂点开发的路人丙”的陈述,此人是觉得游戏应该被视为产品,而非作品。

    而此前“仓鼠老是不睡觉”则是属于将游戏视之为作品而非产品的。

    在“仓鼠老是不睡觉”发出长微博之后,很多人虽然也站出来发文反驳。

    不过最开始发文的基本都是围绕着GRAYFOREST更新游戏是出于什么目的来讨论的。

    这些反驳的内容既没有切中要害,也不成规模。

    看起来很散兵游勇那种。

    直到ID名为“懂点开发的路人丙”的微博用户发了长微博后反驳“仓鼠老是不睡觉”后。

    其余同样驳斥“仓鼠老是不睡觉”的人才好似找到中心旗帜一般。

    围绕着“懂点开发的路人丙”提出的观点对“仓鼠老是不睡觉”先前的观点进行围攻。

    无论是“懂点开发的路人丙”还是“仓鼠老是不睡觉”此二者都是大V,都拥有相当之多的粉丝。

    一时之间围绕着“游戏究竟应该被看成是作品还是产品”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当然了所谓的激烈讨论只是相对而言。)

    恰逢GRAYFOREST更新几款游戏的契机。

    很多原本只是单纯关心游戏更新的纯路人也不自觉地参与到相关话题中。

    甚至很多人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算,还纷纷跳出来艾特林灰在微博的账户。

    对此林灰就很无语,你们讨论你们的,艾特我做什么?

    林灰不喜欢掺和这种莫名其妙的争端。

    涉及到游戏究竟是产品还是作品?

    作为一个有情怀的游戏开发者林灰当然是将游戏视为作品的。

    但是具体到林灰此前搞得一堆游戏,这些产品在经林灰之手面世的过程中几乎全无经过“创作”的过程,而是直接经过稍加润色之后就搬运出来的。

    这种情况下别说是将游戏视之为产品了,甚至于将游戏视之为产品的过程林灰也没有做到。

    林灰只是单纯的将游戏视之为商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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