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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正规的交易总要涉及到税收。
像现在达成的合同肯定也涉及到税收。
涉及到创意转让,林灰并不是很清楚这个时空的规则。
但关于软件着作权的转让,林灰记得前世软件着作权一般被视为无形资产。
而无形资产转让涉及到的税收规则起码要交11%的税。
如果按照这个征收原则的话。
此次转让林灰全周期交易税后收入7500万美元。
那么也意味着这个过程至少将产生926.9万美元的税。
纳税约合几千万人民币可还行?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计值。
林灰觉得实际值肯定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字。
虽然林灰向来是老老实实纳税的。
不过这些科技巨头大公司就不好说了。
注册地为了避税直接挪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可还行?
资本逐利,林灰也逐利。
重生到现在,林灰追求的基本都是一本万利或者干脆就是没本钱的生意。
但有所为有所不为。
林灰觉得既然享受了高利润就不该缺失社会责任这方面的担当。
反正林灰将来无论搞什么企业,最起码核心产业的注册地必须要在国内。
肥水不流外人田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是因为前世的一些不好的见闻。
连海外的人身自由都不一定能得到保证。
更何况是产业这种物质上的东西了。
哪怕平时再和和睦睦把酒言欢。
真涉及到矛盾。
平时维系的和睦基本都是虚的。
核心产业放到海外搞不好哪天就会鸡飞蛋打了。
生活终究不是在幻想乡之中。
万一真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是林灰能承担得起的。
总之,为了避免这种可能发生的恶劣事件。
必须从源头上杜绝隐患,把核心企业以及科研机构放在国内安置。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