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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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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再开发几款游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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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蘋果方面自合同达成之日起独占《FLAPPYBIRD》这款游戏6个月时间,合同金额为150万美元。

    至于150万美元的合同金额也不是太离谱。

    林灰记得先前光是《FLAPPYBIRD》的DLC就为蘋果方面带来了四百多万美元的收入。

    达成独占协议后,在这6个月内蘋果方面不得无故下架《FLAPPYBIRD》这款游戏。

    并且需要酌情在节假日对这款游戏给出比较优秀的推荐位。

    而如果后续林灰继续更新DLC的话所获利润由林灰和AppStore以85%:15%的比例进行分成。

    在蘋果独占期内涉及到其他平台出现的一些侵权行为由蘋果方面组织法务团队负责回击……

    至于合同细节什么的自不必说。

    林灰以前没少草拟了类似的合同。

    凭借着14年的合同想给一个受过无数法务方面培训的21年的人使绊子还是有点难的。

    总之,一切进展的很顺利。

    虽然是中國签订的,但从合约关系上看这明显属于一个全球协议。

    也就是说短时间内涉及到收入林灰暂时也不用考虑交税的问题。

    至于以后交税的问题怎么办,大不了多请一些税务人员。

    总之逃/税是不可能逃税的,这辈子不可能逃税的。

    达成合同没多久,合同首批钱款25万美元就到账了(0010卡上余额也变成了2965万美元)。

    达成了这个独占协议,洽谈还没有结束。

    蘋果方面又询问林灰有没有打算签一个涉及到未来合作的一个意向书。

    尽管只是一个意向书

    尽管蘋果方面谈判人员的态度很微妙

    但林灰隐隐约约感觉这个所谓的意向书才是蘋果方面这几个人此行的真正目的之所在。

    所谓的未来合作的意向书到底是哪方面的合作呢?

    莫非是要他再开发几款游戏?

    呃,林灰脑海中的游戏不少,但一个人能轻轻松松搞定的还真不多。

    有些有些倒是能轻轻松松一个人搞定。

    但换到现在这个时空节点却缺乏成功的基础。

    就比如说跳一跳这个游戏。

    要开发出来还真不不难。

    但当年跳一跳能轻而易举的火起来很大程度是得益于小程序的流行。

    现在这个时空却没什么小程序。

    林灰放弃了胡思乱想。

    既然蘋果方面愿意谈,那就谈谈好了。

    林灰也蛮想知道蘋果方面所谓的合作意向究竟是想谈哪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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