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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朱棣,开局迎娶燕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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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章《永乐变革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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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六天后新的朝堂架构终于被拟定了出来。

    第七天一封《永乐变革诏》横空出世,其内容震惊了整个天下。

    不论是在朝的官员,还是普通的民众都因为这份诏书的内容,感到了惊诧莫名。

    这份诏书先是讲述了朱元璋以一介布衣,驱除胡虏,拯救华夏衣冠的功绩。

    然后又讲述了朱元璋有感于燕王朱棣博文广识,胸怀天下,所以传位于朱棣,改元永乐。

    再接下来就是这份诏书中真正的干货了。

    首先,诏书明确了朱棣新设的政务院为大明最高政务处理机构,类似于以前的丞相府。

    但区别就是政务院不能直接下达任何政令,每一份政务院的政令,都必须要有皇帝签署同意才能下发,其效力等同于圣旨。

    而同时因为有了政务院的存在,六部的户部,工部和礼部全部并入政务院,成为了政务院的下设机构。

    至于合并的细节并未在变革诏书中详细阐述,还需要在诏书颁布以后逐步重新出台新的细节和规定。

    诏书的第二个要点,就是改都督府,都督府为基础合并兵部,重新组建大都督府。

    大都督府统管天下兵马训练及后勤,现有的地方卫所全部归入大都督府管辖。

    而卫所军的职能将在下一步,由大都督府主导进行改革。

    变革诏第三条,就是六部中的吏部将由皇帝直管,既不从属于政务院,也不从属于大都督府。

    任何一位正式官员的任免,都必须有皇帝签署同意后才能生效。

    变革诏的第四条,就是将大理寺并入刑部,成为大明朝唯一的司法机构归皇帝直管。

    督察院将被剥离原有的司法职能,仅保留巡视督查的职权,也归属于皇帝直管。

    变革诏中特意指出,此次变革仅仅牵涉到朝廷朝堂层面。

    各地的架构依旧维持原来的三司并行制度,布政使司管民事,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刑事……

    地方三司分别对应朝堂中的政务院,大都督府和刑部。

    实际上,此次的变革诏仅仅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文件,更多的实施细节实际上都在诏书之外,还需要花费的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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