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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得他们必须停下休整。待重新启程时,为了及时抵达长峡,他们不得不昼夜兼程,并尽可能地寻找捷径。
若是沿着河间大道一路行去也自然可以到达河湾镇,但若是沿着大道行路,便要经过谷地、农庄、市镇、城堡等不少区域,这意味着安全,但同时也意味着缓慢。通往河湾镇的最短路线是穿过迷雾森林西侧那条废弃近十年的老林路,这条路线可以节约一天半的时间。据说老林路本是一些不信邪的行商硬生生用马蹄与性命开辟出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大道上诸多贵/族领主们的税收关卡,谁知徘徊于此地的亡灵与妖魔竟是凶猛犹胜苛/政……于是这条路便逐渐被废弃了。
当然,迷雾森林的名头再大,却也吓不倒这支队伍。在这个队伍中,角斗/士无一弱者,至于那些土著……法尔卡斯爵士是大贵/族之/子,其勇武在全境都颇为出名,武艺相当于一名首领级土著人物,他的骑士头衔乃是册封自教/会。其余两名骑士虽然出身寒微,却是凭借战功跻身于贵/族之列,实力自然不容小觑。这三名爵士一共带了八个侍从,其都有精英级别的战力。那两名驱魔人中,法尔卡斯爵士的弟/弟莫顿与他的哥/哥应当是不相上下的,另外一人则至少有顶级精英的实力。像这样的一支队伍,虽然不能说打遍全境无敌手,但打遍迷雾森林,想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队伍的整体气氛相当活跃。法尔卡斯爵士的侍从哈文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有快乐的面容、明亮的褐色/眼睛、停不下的嘴,以及贵/族的血统。哈文是法尔卡斯爵士的侄/子,他今年才14岁,却已经比李/明夜还要高了,腰间还插着一把通常由成年男人使用的长剑。一开始的时候,哈文喋喋不休地向眼前这群陌生平民吹嘘自己的血统,接着又吹嘘自己的力气,在被法尔卡斯爵士制止了以后,他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讲述迷雾森林的恐怖传说——这些传说还是他刚刚在金桃旅馆中打听到的,他在讲述时不乏添油加醋。少年似乎想要吓唬这些陌生人,但毫无疑问,角斗/士们的表现让他有点失望。
驱魔人莫顿听到此处,不由噗嗤一笑:“得了,长剑小子,你的故事吓唬不了这些佣兵,只能吓唬吓唬那些还在吃奶的小女孩。”
——在自我介绍环节,角斗/士们无疑都将自己介绍为如佣兵、游侠这一类流动性极高、数量又极多的角色,也就只有这样的身份才能将他们老到的经验、强悍的实力与对现状的茫然之间所存在的矛盾给掩盖起来。最关键的是,在这个时代,佣兵这种角色就如同现代的社/会混混,除了那些满脑子歌谣故事的少男少/女,没有谁会关心一个佣兵的来历与故事。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法尔卡斯爵士一行人皆是对他们前往河湾镇的意图漠不关心,只当他们打算用“同行”的方式获得一个免/费又省事的通行令。值得一提的是,这正是流浪佣兵逃避各色关卡的常用手段之一,另一个更常用的手段就是在进城的时候向守卫塞钱。
哈文不高兴地瘪瘪嘴,没有接话。他很不喜欢“长剑小子”这个讽刺性的绰号,但不幸的是,这种绰号总是比其他任何称呼更容易被其他人所接受,于是自从尖刻的驱魔人第一次喊他“长剑小子”以后,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遗忘了他的名字。他讨厌莫顿,却又不想与对方争吵,于是每当莫顿开口之后,他就不再说话,用沉默表达自己的厌恶。
“哈文。”唯一记得这个名字的法尔卡斯爵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摇了摇头,冲莫顿说道:“瞧瞧你干的好事。我们对迷雾森林几乎一无所知,现在唯一知道它的人又不愿意开口了。”
“你本就不该让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
“莫顿!”
“好吧,你本就不该让一个刚刚用开刃剑的年轻人去打听消息,即使他再怎么纠缠你,你都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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