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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穿:我带着厨房去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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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以后,会给家里撑起一片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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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敢勇猛的男儿?娘,我听说过有这样的人。”泽长天的脸色暗淡了下来,

    “不过,他死了!”

    高高的悬崖,他犹如一片黄叶飘飘洒洒随风飞舞。

    他伸手抓住掠过身旁的一只苍鹰。

    那只鹰大惊之下,奋力向上,却还是被他带了下去。

    滚滚东逝水,他一头扎了下去,而那头苍鹰在水面上轻轻一点,瞬间消失在天际……

    泽长天闭上眼睛,将脑子里的过往遗忘。

    再抬起头的时候,他的笑容依然灿烂如同天空上的太阳,

    “娘,我长大之后,就会成为你说的那种男子,为琉璃,为爹娘撑起一片天!”

    苏红英很满意。

    要说,失忆也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从头教导女婿。

    她要把女婿那些个三妻四妾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

    钱琉璃父女俩回来的时候,烤鱼就差最后一道工序了。

    撒上孜然粉,颜色金黄的烤鱼香气扑鼻而来。

    高温下,鱼身上的油掉到了炭火上,传来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

    空气之中,弥漫着一种让人垂涎欲滴的味道。

    钱琉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赞道,“唔,一个字,香!”

    接着,她把一个皮囊酒壶从麻袋里拿出来,

    “来,咱们今天喝一杯庆祝一下。”

    说完,又拿出了几个竹杯子。

    金黄色的酒液一倒出来,立刻冒起了许多的泡沫。

    从来不问食物名称和来源的泽长天终于忍不住了,

    “媳妇,这是什么酒?居然会有这么多泡?”

    “就叫泡泡酒呀。”钱琉璃神秘一笑,“来,尝尝看。”

    啤酒略带了一点苦涩的焦糖味,并不是谁都能够接受的。

    她倒要看看,他能不能喝得惯。

    “好喝!”泽长天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略带着麦香的溶液,跟外焦里嫩的烤鱼,简直是天作之合。

    他从来不知道,世上居然会有这种味道的酒。

    “你喜欢呀?”钱骏倒是没有感到意外。

    年轻人,多半都会喜欢喝啤酒。

    只不过,厨房里的啤酒也不多了。

    苏红英也拿起一杯啤酒浅浅地喝了一口,“小天,泡泡酒没多少了,不过,芝麻糊以后倒是天天可以喝。”

    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她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将他看成了自家的孩子。

    昨晚吃饭的时候,钱琉璃又给了泽长天一杯芝麻糊,他照例是吃得一滴不剩。

    连苏红英也看出来了,这个孩子喜欢甜食。

    这种发自心底的关心爱护,是泽长天前世二十几年都没感受过的,他垂下眸子轻笑,

    “好的,娘,我要喝一辈子的哦。”

    他这么一说,苏红英又有些发愁了。

    芝麻糊容易做,院子里就有磨浆的推磨。

    不过,芝麻挺贵的,他们夫妻俩要努力啊。.

    钱骏脑子转得快,“以后在地里种一点芝麻,就随便孩子喝了。”

    自从泽长天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护在女儿的身前,他们夫妻俩,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家的娃。

    四个人,每人吃了两条鱼,剩下了一条自然是给那只小黑猫。

    小黑猫吃了烤鱼,再也看不上水桶里的那些鱼,它甚至把地上的鱼骨头都霸占着,不许小狗吃。

    钱琉璃看不下去,把一条鲤鱼穿上枝条,又给小狗烤了一条。

    “喵呜……”小黑猫又想去抢,被泽长天抓着脖子拎了起来,

    “你这么霸道,要不要叫你猫霸天啊?”

    “喵呜……”小家伙老实了。

    酒足饭饱,钱骏指挥着他们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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