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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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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7 你不做厂长,红光厂就要完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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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强一听,这才反应过来,还真是他当初搞的。

    运输公司,其实就是红光运输公司,原先是红光出版社跟红光机械厂合伙搞的,都是原先红光机械厂的保卫科跟运输科的人。

    至于销售部,则是指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是当初收编的各个个体户,把他们收编后,当成编外人员,也就是不发工资,只纳入社保体系的非正式员工,以李有福为领导。

    通过这种办法,曹志强把原先那些单打独斗的个体户给收拢起来,让他们打着红光出版社的名号,结合运输公司的名义,到处去铺货卖货,大家以提成的方式进行合作。

    原本这么做,也无可厚非,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当曹志强后来不再把精力放在出版社上,情况就变了。

    当初搞销售部以及运输公司,契机就是销售曹志强的那本《江湖行》。

    由于《江湖行》的畅销,才搭建起这么一支销售队伍。

    在这个时代,能搞这种自产自销的模式,也算是走在时代前列了。

    毕竟之前的模式,都是生产方就只管生产,销售方就只管销售。

    比如之前的出版社,只管出版印刷,至于具体销售,都是交给新华书店、百货商店、邮局等单位。

    可曹志强搞的那一套自己生产自己销售的方式,等于把利润最大化,而且还建立起了自己的一个销售渠道。

    得益于《江湖行》的巨大魅力,这只销售团队做的还不错。

    可是,当曹志强出完《江湖行》,也出完几张磁带,以后就直接去了日本,不再理会出版社跟音像公司的时候,情况就变了。

    曹志强可以不理会,但销售部的那帮人,跟运输公司的那些人,总要继续吃饭。

    于是他们就开始搞别的商品。

    反正销售嘛,无非就是低买高卖。

    那些销售部的个体户联合体,于是就继续打着红光出版社,甚至红光机械厂的名头,去倒卖各种盗版磁带以及盗版录像带。

    甚至南方的各种盗版,比如那些引进港台的武侠,他们也开始倒卖了。

    结果吗,当然是成绩不错。

    要知道,这时期国内的运输渠道远不如后世那么畅通。

    所以南来北往之间,谁能掌握流通渠道,谁就掌握了主动权。

    而红光机械厂,有火车配额,本身就掌握一条重要的流通渠道。

    此外他们还有自己的汽车队,可以进行中短距离的运输。

    如此一来,通过火车线路,进行省分之间的运输。

    然后再通过汽车,进行市一级的运输。

    这么倒一倒,凭着地域不同,价格不同,他们很是赚了不少钞票。

    在这其中,其实很大一部分都是他们自己落下了,只上缴一小部分。

    毕竟具体销售环节,到底卖了多少钱,谁也不知道。

    红光机械厂跟红光出版社,只是做批发生意。

    然而,这种生意说白了,还是倒买倒卖,是一种擦边行为。

    说你有罪,你根本没跑。

    只是之前有红光厂罩着,这事儿暂时就过去了。

    可是,这不等于上面的人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一旦他们想动手,这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只要拿出这些倒卖的证据,就可以让红光厂哑口无言,只能乖乖接受上面的要求。

    这里又出现一个问题,就是责任人的问题。

    如果曹志强当了厂长,那责任人就是他。

    一旦这样的话,那些人就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定罪,那样就会得罪曹志强,以及他背后的大人物。

    可如果厂长不是曹志强,是陈家邦这种人,那就好办了。

    他们可以明着把责任扣在陈家邦身上,并且借此警告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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